贸仲委发布新版《仲裁规则》: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在仲裁程序广泛应用
摘要:这次《仲裁规则》修订主要涉及数字化、智能化在仲裁程序的广泛应用,降低国内案件仲裁费费率标准等共30余项内容。旨在不断增强仲裁程序的自治性、灵活性、公平性、高效性和透明度,努力为贸仲仲裁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的制度保障。
中国发展网讯 9月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布了新修订的《仲裁规则》,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更加国际化、专业化的贸易争议解决服务。新版《仲裁规则》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介绍,新规则修订涉及30余项内容,主要包括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在仲裁程序的广泛应用,明确仲裁文件可优先采用电子送达,仲裁庭有权决定网上视频开庭、仲裁员电子签名效力、裁决书电子文本送达等,积极回应数字化时代需求;明确管辖权决定在仲裁庭组成后依据仲裁规则概括授权仲裁庭作出,赋予仲裁庭更明确的程序权利;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协商、调解前置程序不影响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切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多合同合并单案仲裁的情形,允许申请人在仲裁程序中追加合同,进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就当事人保全措施申请可转递其指定的境外相关法院,为当事人申请境外保全措施明确规则依据等。
整体而言,新版《仲裁规则》在完善程序设计的同时兼顾制度创新,不断增强仲裁程序的自治性、灵活性、公平性、高效性和透明度,努力为贸仲仲裁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制度保障。
另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还发布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2-2023)》(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是贸仲自2015年以来的第九次年度报告,也是国内唯一有关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年度总结。王承杰表示,作为国际通行的经贸投资争议解决方式,仲裁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国际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每年发布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真实反映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现状,对提升中国仲裁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助力涉外法律体系建设,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都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全国277家仲裁机构共办理案件47万余件,比2021年增长14.3%;全国仲裁案件标的总额9860亿元,比2021年增长14.7%。2022年全国仲裁机构办理的各类案件数量中,金融类案件占比最多,达37.5%;电子商务类案件次之,占比达7.97%。从各类案件标的额来看,金融类案件标的额2657亿元,占全国案件标的总额约27%;其次为建设工程类,占比17.21%;股权转让类居第三,占比为12%。
年度报告称,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类型依然复杂多样,但主要的纠纷类型及涉及争议案件量最多的仍是建筑工程纠纷、机电设备纠纷、一般货物买卖纠纷、股权投资和股权转让纠纷等传统的纠纷类型。但是,随着环境保护理念的加强和数字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互联网、文娱产业、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纠纷案件数量也在逐步增多。
年度报告称,这一增长趋势既是对仲裁机构与仲裁员的业务水平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也是贸仲仲裁业务与时俱进的体现。
据悉,本年度报告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组成课题组编写,课题组主要成员包括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高等院校、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在全面分析2022年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据和2022年至2023年6月中国仲裁法治实践发展的基础上,年度报告同步跟踪国内外商事仲裁理论研究动态,持续探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所涉法律问题,研析凝练晚近国际商事仲裁规则发展趋势。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