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积极用好监管新技术,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摘要: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科研院所和沿海地方,积极用好环境减灾二号F星等监管信息数据源和其他监管新技术,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污染事故和重点风险源调查等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中国发展网讯 8月28日,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生态环境部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胡松琴就海洋环境监管手段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科研院所和沿海地方,积极用好环境减灾二号F星等监管信息数据源和其他监管新技术,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污染事故和重点风险源调查等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胡松琴表示,监管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海洋有自身的特点,对监管的要求比较高。过去,海洋生态环境监管主要依靠船舶巡航、调查监测等手段,监管频次和监管效能的十分有限,且容易受到海况、天气、船舶硬件等的影响。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持续发展,我国海洋环境监管手段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比如,我们创新应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航迹数据、海洋倾倒区监测数据等,开发了海洋倾废监管系统,在办公室和电脑前就能及时发现倾废船舶疑似违规的线索,并向中国海警局推送进行现场检查,实现了海洋倾废活动的非现场监管,被遴选为典型应用案例并接入了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胡松琴介绍,再比如,我们利用无人机对海湾内的重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岸滩垃圾分布情况开展监测,及时获取有关信息。
胡松琴介绍,在地方层面,各地也积极创新海洋监管手段。比如福建省定期调度无人机和岸基摄像对重点区域海漂垃圾及陆源入海污染物进行监测,及时将有关问题推送处理;浙江省建设实施"数字鸟岛"智慧监测体系,远程实时监测中华凤头燕鸥等鸟类。
胡松琴表示,这一次发射成功的环境减灾二号F星可实时监测海岸线等目标,提升海上溢油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卫星遥感数据保障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科研院所和沿海地方,积极用好环境减灾二号F星等监管信息数据源和其他监管新技术,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污染事故和重点风险源调查等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