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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法治政府 共享美好恩施 ——恩施州创建“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州”

2023-08-25 11:26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

长期以来,湖北省恩施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群众安全感第三方测评、公正执法满意度、社会治安满意度等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今年以来,根据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恩施州认真对照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全力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州”。

依法履职意识不断增强

党委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更加自觉。恩施州委充分发挥对全州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其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法治恩施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创建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州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推动全州90个乡镇(街道)党委成立全面依法治理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打通法治恩施建设“最后一公里”。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自觉。2021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以及长江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学习。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权,建州以来,恩施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自治性法规20部、地方性法规5部。2021年以来,州人大常委会依法制定法规性决定1部、修订单行条例1部,州政府依法制定规章1部、废止规章1部。制定全国首部城市规划区内山体保护法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作出全省首部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规性决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与湖南省湘西州合作,以跨省协同立法方式制定《恩施州酉水河保护条例》。

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更加自觉。修订《恩施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恩施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有效规范决策程序。印发《恩施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八条措施》,着力规范各级政府行政行为。出台《恩施州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方案》《恩施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办法》,强化法制审核权威。制定《关于切实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的十条措施》,推动律师深度参与依法行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创新农民工工资支付法治保障机制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更加自觉。制定安全生产十条硬措施,建立防汛“1+8”分级响应机制,健全州、县、乡、村四级联动指挥体系,建成湖北省应急系统唯一的卫星固定站。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行动,微视频“一个安全扣”获评“全国应急科普优秀作品”。成功处置“7·17”恩施城区50年一遇洪灾、“7·19”沙子坝特大滑坡等重大险情,2021年连续九轮强降雨未造成人员伤亡。

行政权力接受监督制约更加自觉。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效办理建议提案,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出台《恩施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2022年,恩施州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坚持有案必受、有错必纠,2022年,恩施州人民政府经行政复议后的诉讼案件胜诉率100%,无一例被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撤销、责令履行、确认违法。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州、县两级政府及部门公开信息20余万条,842件申请公开件答复率100%。

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出台突破性建设一流营商环境26项措施,明确120项重点任务。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三减两放一再造”(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审批权限下放、审批过程下放,办事流程再造),材料压减29.2%,环节压减25.1%,时限压减75.6%。完成州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审核定标,在全省率先实现不同县市、不同乡镇(街道)、不同村(社区)之间事项一致、材料一致、流程一致、时限一致。

“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完成州、县、乡、村四级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建成运行“智慧恩施”政务云平台。州、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100%。565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340个事项实现宜荆荆恩“跨域通办”,312个高频事项实现“全州通办”。完成“一窗通办”改革,州、县无差别全科受理事项占比81.48%。

“小切口、精准化”改革攻坚破题。43项改革被命名为“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数量居全省第三。5项改革举措在湖北省复制推广,数量居全省第四。一批试点改革攻坚破题,发出全省首张“承诺即入”行业综合许可证,办理全省首个“歇业备案”登记,颁发湖北省首张“一证多址”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全省率先创建“无涉企保证金”县市,率先全域开展“无证明地区”创建。恩施州政务服务“及时预警、超时默认、自动用印”改革项目荣获“第三届湖北改革奖”。2020、2021连续两年获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率先制定《行政执法条例》,完善系列配套制度,在全省率先全域推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制度”。推进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整合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六大系统执法主体,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通过权限下放、力量下沉充实加强基层法治力量,六大领域共核定行政执法人员编制3094名,其中县市执法人员2947名,占总数的95.2%。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1年以来,先后开展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行政执法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并将发现的问题纳入电视问政,同时,违规违纪违法线索也同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2022年,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行政执法问题线索13件。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2021年以来,对1.2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开展全面审核,组织947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1100余场(次),培训人员4.9万余人(次)。

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该州各类调解组织年均化解矛盾纠纷1.7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7%以上。结合各地民风民俗、纠纷特点,建成特色品牌调解组织26个、县、市一站式调解中心9个、乡镇一站式调解中心65个。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全国模范司法所”,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全国先进司法所”,4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湖北省红旗司法所”,2个专业调解委员会被命名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公共法律服务便捷高效。全州90个乡镇(街道)、2627个村(社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创新开展“律师三进”(律师进村社区、进信访接待大厅、进疑难复杂案件),2021年以来,全州800余名律师参与信访大厅接待群众11745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931件(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23件(次),参与化解一般信访矛盾1851件(次),参与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494件(次),推动化解信访矛盾1308件(次)。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选派20168名党员干部进驻乡村振兴“尖刀班”和社区治理“尖刀班”,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构建“1+4+N”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矛盾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一村一警、一校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评理说事”“平安建设+小院说事”等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做法在全国、全省推介。

精准实施普法滴灌工程。在全省率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被《新闻联播》宣传报道。创新开展“一月一主题”精准普法活动,州、县、乡、村四级联动,925个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17个村(社区)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廖亮   杨扬)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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