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摘要: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中国发展网讯 据财政部网站8月22日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上述期货交易中实际交割的货物,如果发生进口或者出口的,统一按照现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王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