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1条措施激活就业创业新引擎
摘要:补贴方面,通过扶持往届毕业生就业和就业见习,明确了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在全省募集的青年见习岗位等的补贴金额,补贴政策实施截至今年12月31日。
本报讯 记者王心武报道 日前,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海南省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以就业为切入点,提出11条含金量足的措施,着力激活就业创业新引擎。
《若干措施》旨在多举措创造高质量岗位。企业方需求层面,《若干措施》以支持企业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加强对企业稳岗扩岗金融政策支持双管齐下,明确各市县进一步摸查本地区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配备专人为这些企业提供就业服务;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稳岗扩岗贷款扶持力度,重点向实体经济企业倾斜,以及落实补贴政策、实施“灯塔工程”、支持创业等具体措施。
在求职方供给层面,《若干措施》明确了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等多方面具体举措。
通过分类施策,《若干措施》提出采取“扩岗+对接+补贴”模式,助力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扩岗方面,海南省从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稳定“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挖掘科技部门岗位资源,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发挥国企吸纳青年就业作用等领域明确了具体措施和任务。对接方面,从积极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入手,要求持续推进全省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海南学子·‘就’在海南”行动,在全省高校和中职学校持续开展招聘对接活动。补贴方面,通过扶持往届毕业生就业和就业见习,明确了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在全省募集的青年见习岗位等的补贴金额,补贴政策实施截至今年12月31日。
此外,《若干措施》还坚持兜牢底线,强化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推动其务工增收。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等群体,《若干措施》也提出具体的帮扶措施,并通过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物价补贴。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