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控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节奏
摘要:报告分析,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改革的产物,是农民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本报讯 记者张守营报道 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院城乡发展一体化智库在北京联合举行了《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3》发布会暨新发展阶段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学术研讨会。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目标,农村改革呈现加速集成、全面深化特点,在农村土地和产权制度改革、精准扶贫、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取得明显进展。这种持续渐进式改革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报告分析,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改革的产物,是农民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农村改革以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形成与确立期、稳定与发展期、巩固与完善期三个阶段。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资源要素顺畅流动的过程中,维护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发展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完善统一经营层次以及探索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等方面都面临挑战。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应尊重历史、面向未来,以确权、赋权、活权为导向,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妥善调整“统”与“分”的关系,建立统分结合新机制,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内涵;在双层经营的制度框架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统一经营层次,在实践中不断丰富集体所有制的内涵。
现阶段,我国正在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报告课题组认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会带来一系列风险挑战。首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大量入市容易对国有土地市场产生冲击,而且可能加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其次,由于不同地区市场供求形势不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能加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而且与土地征收相比,地方政府参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积极性并不高。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始终要以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财产权益为根本遵循,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主逻辑,向土地产权完备方向推进。为此,应从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把控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节奏、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方面着手,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向纵深推进。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