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今年上半年有24个创新药、28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
摘要:近年来,国家药监局累计批准了创新药品130个、创新医疗器械217个,仅今年上半年就有24个创新药、28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有力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中国发展网讯 7月5日,国家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强化药品监管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关情况。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在会上表示,近年来,国家药监局累计批准了创新药品130个、创新医疗器械217个,仅今年上半年就有24个创新药、28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有力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焦红介绍,国家药监局自成立以来,开展了多项工作:一是坚持严防风险,有效维护药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修订了《药品管理法》,制定了《疫苗管理法》,建立和完善了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疫苗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2022年,我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通过了世卫组织的第三次评估工作,中国疫苗产品积极助力世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深入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国家集采中选品种等相关重点产品监管,不断强化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这些年来,通过加强监管,国家药品抽检总体合格率已经从97.1%提升到了99.4%。
二是坚持创新驱动,服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有序推进,审评审批流程持续优化,一大批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近年来,累计批准了创新药品130个、创新医疗器械217个,仅今年上半年就有24个创新药、28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有力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出台《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审评技术标准体系,批准中药新药31个,助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扎实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目前已累计有615个品种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工作,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三是坚持夯实基础,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药品监管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全面完成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制修订工作,发布规章13部,颁布实施2020版《中国药典》,药品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建立。设立了长三角、大湾区4个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分中心,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省级药品检查员队伍已经达到2万多人,进一步夯实了药品监管基础。全面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中国药监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