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部门:加强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摘要:《意见》要求,促进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均衡布局。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扶持力度。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体育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加强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意见》要求,促进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均衡布局。坚持县域统筹,推动以城带村、城乡互促,不断优化城乡全民健身功能布局,完善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与乡村人口总量、结构和流动趋势相衔接。巩固拓展体育扶贫成果,改善乡村健身环境。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扶持力度。通过引进体育赛事、援建体育设施、科学健身进乡村等方式持续增加乡村普惠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
《意见》明确,建设完善乡村全民健身设施。实施乡村公共健身设施提升专项行动,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健身设施,加强乡村特别是脱贫地区乡村公共健身设施和器材维护更新升级工作,支持沿边地区有条件的乡村提升公共健身设施质量,推动农村提升村容村貌、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强乡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将乡村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补齐乡村中小学体育场地器材不足短板。
拓宽全民健身科学化传播渠道方面,《意见》要求,科学引领乡村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支持在高校、科研院所成立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研究机构,围绕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专项研究和推广应用。发挥各级农民体育协会、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资源优势,开设体育助力乡村振兴专题专栏。
《意见》还要求,深入开展运动促进健康行动。广泛开展“体育进乡村,运动促健康”科普活动和“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提升农民体育健康素养。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乡村覆盖延伸,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优化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研究完善适合农民的运动项目库、健身指导方案和健身活动指南。
责任编辑:王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