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阿克苏阿拉尔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摘要:根据批复要求,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必须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依法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中国发展网讯 6月16日,国务院网站发布批复,同意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据悉,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13.94平方公里,共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1.6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西湖路,南至国泰路,西至长江路,北至胜利路;区块二规划面积6.5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华疆物流南疆专用铁路线,南至外环路,西至永安南路,北至国泰路;区块三规划面积5.7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银海机彩棉围墙,南至阿图公路,西至阿和公路,北至四海驾校围墙。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发布。
根据批复要求,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必须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依法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同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除按照职住平衡要求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租赁住房外,严禁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
批复还要求,要加强领导和管理,统筹推进城市和开发区规划、建设、治理,增强开发区综合功能,强化政策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构建宜创宜业宜居的创新生态,推进安全、绿色、智慧科技园区建设,塑造新时代城市特色风貌。加强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