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首制首试首用,最高可获3000万元支持
摘要:《若干措施》提出十大强企行动:“创新领航”行动、“融通入链”行动、“场景育新”行动、“千亿畅融”行动、“数智转型”行动、“挂牌倍增”行动、“专利护航”行动、“京才荟聚”行动、“品牌点亮”行动、“服务聚合”行动。
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实施十大强企行动激发专精特新企业活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大技术产品创新和首制首试首用,给予集成电路“首流片”、新材料“首批次”、医药“首试产”、信创“首方案”等奖励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3000万元。
据悉,《若干措施》提出十大强企行动:“创新领航”行动、“融通入链”行动、“场景育新”行动、“千亿畅融”行动、“数智转型”行动、“挂牌倍增”行动、“专利护航”行动、“京才荟聚”行动、“品牌点亮”行动、“服务聚合”行动。
在“创新领航”行动中,《若干措施》明确,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大技术产品创新和首制首试首用,给予集成电路“首流片”、新材料“首批次”、医药“首试产”、信创“首方案”等奖励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3000万元。鼓励各区利用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或统筹相关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及研发支持力度。
在“数智转型”行动中,《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按照合同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实施上云上平台改造,按照合同额的30%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数智转型”服务数量和成效突出的服务机构,在市级中小企业示范平台认定、年度绩效评价中给予加分支持。
在“挂牌倍增”行动中,《若干措施》明确,对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规范层、培育层的优质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北京区域性股权市场助力挂板专精特新企业实现直接融资,对年度累计直接融资额在20亿元至25亿元(含)区间部分按照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对于超25亿元(含)部分按照融资额的3‰给予奖励,合计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支持优选专精特新企业快速申报北交所,提高发行上市审核效率。支持企业在A股或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市级财政按规定给予每家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补贴,区级财政资金补贴不低于市级标准。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