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
摘要: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部分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
中国发展网讯 日前,陕西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意见》明确,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
《意见》明确,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由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牵头,相关监管部门配合,全面建立以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为依据、制度机制为保障、联合抽查检查为主要手段、信息技术为支撑的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
《意见》提出,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部分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2024年底前,总结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经验,持续完善并推动更多监管事项纳入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统筹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计划,在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技术融合,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到2025年,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行跨部门综合监管,形成更加健全的监管制度,进一步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大幅提升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能力,推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市场活力充分释放。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