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
摘要:《意见》提出,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激发地方和学校课程建设活力,构建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重要拓展和有益补充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增强课程适应性,实现课程全面育人、高质量育人。
中国发展网讯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发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育人功能,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激发地方和学校课程建设活力,构建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重要拓展和有益补充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增强课程适应性,实现课程全面育人、高质量育人。
《意见》要求,地方课程要强化综合性,注重不同学习领域、不同学科知识的内在关联,注重课程内容与学生经验、社会生活的联系。强化实践性,加强课程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的结合,注重实践体验过程的设计和指导。丰富课程载体,创新教材形态,积极倡导实践活动手册、学习资源包、活页等方式;建设数字化课程资源库。
《意见》还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校本课程,要注重反映学生丰富多样的成长需求,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避免内容和形式单一。普通高中校本课程要注重拓展学习领域,丰富学习样态,避免开设应试训练类课程。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确需编写出版的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鼓励开发运用多形态课程资源。
《意见》提出强化五项管理制度。一是审议审核制度。坚持“凡设必审”“凡用必审”原则,严格审议审核标准,规范审议审核行为。二是建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的分级管理、备案制度。三是课程教学管理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课程教学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专业机构督促指导学校加强课程教学管理;学校要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的前提下,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学管理。四是专业支持制度。要建立健全教研指导制度,开展专题培训,设立研究项目,组织展示交流活动。五是课程监测修订制度。将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纳入国家、省级课程监测范围,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和周期修订制度。
责任编辑:王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