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33条具体举措扶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聂金秀、鲁利韦、记者罗勉报道 6月5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扶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举措,着力降成本、稳经营、减负担、优环境、拓空间、促发展,打造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全力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该措施自6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据了解,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若干措施》提出,通过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水电气及经营场所使用成本,强化保险保障作用等政策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负担。如在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方面,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至12月31日。
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针对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降低支付手续费用,提供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政策,加强征信管理服务,便利外汇业务线上办理等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多措并举缓解资金的压力。
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持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抓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增值税减免及优惠、契税优惠,顶格实施“六税两费”减免,顶格实施重点群体税收减免等政策,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例如: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通过提供便捷高效政务服务,落实港澳台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如在推行个体工商户线上线下一体化审批服务方面,提供个体工商户登记掌上微信办、银行网点办、自助机24小时办等办理渠道。实现变更经营者全程网上办理,可延续原成立时间和保留原字号等。
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丰富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种类,从持续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对“个转企”企业每户奖励不少于1万元。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供给。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等,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如在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方面,统筹“i深圳”“深i企”“深i个”和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站等门户,开设个体工商户服务专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办事服务。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