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署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摘要:《工作安排》明确,进一步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效能,优化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全面推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根据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
(记者 张伟涛)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2023年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对全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工作安排》明确,进一步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效能,优化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全面推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根据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
《工作安排》指出,要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更新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和研判处置;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防返贫监测的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完善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工作安排》提出,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动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平台上线。同时,配合开展社会组织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行动和社会组织乡村行主题活动,继续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结合广东扶贫济困日、社会组织“进乡村、助振兴”等活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吕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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