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互利共赢
摘要:文章提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显著成就,集中表现为五个方面的变化。
本报讯 记者吕书雅报道 日前,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理事会理事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在《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2023年第1期增刊“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刊刊发署名文章指出,2022年,长江经济带国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为94.5%,比2015年上升27.5个百分点;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达到46.5%,比2015年增加1.4个百分点,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互利共赢。
文章提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显著成就,集中表现为五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发展理念形成共识。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牢固树立起“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社会广泛共识。
二是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城镇污水垃圾、化工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污染和尾矿库污染治理短板加快补齐,“十年禁渔”全面实施,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有所提升,江豚数量较5年前增长20%,安澜长江建设成效明显。
三是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长江沿线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超过8000家;2015~2022年,长江经济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从2%提升到2.52%,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高于全国3个百分点。
四是发展格局更趋优化。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显著提升,干支线高等级航道里程达上万公里,实现5万吨级海轮直达南京、万吨级船舶直达武汉、3000吨级船舶直达重庆、2000吨级船舶直达宜宾。多式联运效率大大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上中下游发展差距逐步减小,2016~2022年中上游地区生产总值与下游地区之比从89.6%提高到92.8%。
五是发展机制逐步完善。长江大保护体制机制建立并持续完善,长江保护法颁布施行。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负面清单管理体系作用持续发挥。资金投入机制不断完善,多种渠道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文章还指出,2023年将全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长江力量。具体包括:坚持系统观念,深入实施污染治理“4+1”工程,推动水环境治理范围由干流向支流和重要湖泊拓展、治理重点由常规性指标向特征污染物延伸。加快建设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积极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推动沿江省市建设好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在科技前沿领域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强化长三角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在中游地区打造新增长极,在上游地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模式。更好发挥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对外开放的综合优势,把握好开放和安全的关系,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长江流域文明探源和文物保护利用,推进长江沿线非遗保护传承,打造一批彰显长江文化特色的“文化遗产之窗”。(全文见2版)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