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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同市财政系统全力保障农业农村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3-06-01 12:25 中国发展网
乡村振兴

摘要:2022年,市财政部门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不断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大力整合财政预算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等财政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充分运用财金工具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精准滴灌。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郭建军报道  5月31日,大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市财政局对乡村振兴财政政策支持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回答媒体提问。

大同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王丽鸿:今天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财政系统“贯彻落实市委一号文件,全力保障农业农村工作”相关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始终把实施乡村振兴作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近日,专门出台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市委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文件有关精神,加大农业农村资金保障力度,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我市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

2022年,市财政部门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不断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大力整合财政预算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等财政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充分运用财金工具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精准滴灌。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农业农村资金倾斜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优先保障农业农村资金投入,持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保障水平。2022年,受大规模减税降费、新冠疫情反复冲击、房地产市场疲软等因素影响,我市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面对严峻形势,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政策,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抓手,紧紧围绕基础农业农村建设和基础农村工作,持续加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投入力度。2022年,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为41.82亿元,比2021年增长了7.3个百分点,农林水支出在整个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10.4%。

二、争取上级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只增不减。2022年,财政部门通过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建立资金项目联动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涉农资金和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有力保障了乡村特色产业、人居环境整治、绿色生态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领域重点任务。2022年我市共争取并投入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4亿元(其中: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6.63亿元),比上年增长3亿元,保证农业农村领域争取上级资金规模只增不减。

三、保持市级投入,优化完善资金管理模式。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更多资金保障农业农村领域投入。2020年-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资金达8.97亿元,支农资金2.6亿元。其中:2022年乡村振兴资金3.45亿元,支农资金0.8亿元。同时,在资金管理方面,财政部门不断优化完善资金管理方式,进一步落实“项目清单”管理方式,切实提升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科学推进政策、任务、资金三统筹,重点保障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促进乡村产业融合、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等方面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有效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四、健全财政机制,引导撬动金融社会资本。近年来,财政部门不断健全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机制,持续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特别是2022年,我市综合运用省财政厅出台的“投资、担保、风险补偿、保险、补贴、奖补、贴息、周转金”等8类财政政策,不断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可持续的资金来源。一是加大农业农村业务融资担保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担保增信作用,聚焦支小支农,为“三农”主体提供担保支持。2022年全市新增支持“三农”企业担保贷款47笔,担保金额3.8亿元;二是不断增加农业保险种类和规模。2022年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由14种增加到19种,全年共拨付保费补贴资金2.1亿元,在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农民收入、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推动创业担保政策落地见效。通过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鼓励、引导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发展产业。2022年全年共为农户办理再就业担保贷款共计101笔1923万元;四是完善应急周转金制度。充分发挥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机制作用,加快资金周转效率,减轻“三农”企业资金周转压力,2022年全年累计发放13笔周转金,金额合计4.54亿元。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建设农业强市和农业“双十”目标,发挥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担当,展现财政作为,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财政力量。

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财政部门组织农业农村相关部门成立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工作专班,围绕农业农村发展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全面学习梳理中央、省委和市委涉农工作任务,加强与省财政厅的对接沟通,争取更多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争取上级农业农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3亿元。

二、持续强化资金保障,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落实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确保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稳定增长。2023年市本级预算共统筹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4.47亿元,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6亿元,支农资金0.57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投向乡村产业发展、产业提档升级、农业农村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等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

三、协调配合金融部门,建立统一服务机制。强化财政、金融协调联动,共同打好支持乡村振兴投入的“组合拳”。创新大同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我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地方企业征信系统平台和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在内的“一中心、三平台”四个板块,实现融资服务、辅导服务、孵化服务、综合服务四大功能,通过“一键式”链接所有金融机构,“全方位”共享金融扶持政策,“一站式”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着力解决我市“三农”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

四、健全完善资金管理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省财政厅加快财政支农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有关要求,加快农业农村资金预算下达进度,缩短支农资金预算下达时间,加快资金拨付。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帮助分析、协调解决制约支出进度的问题,提高财政农业农村资金投入效益。建立定期调度、督促和检查工作机制,通过财政直达资金系统与扶贫资金管理系统比对分析,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资金监管力度。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高财政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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