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
摘要:健全医保支付方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2022年,全国有206个城市实现住院费用按病种(DRG/DIP)实际付费,引导医疗机构转变发展模式,主动控制成本,规范医疗行为。
中国发展网讯 5月18日,国新办就“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 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举行发布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在会上表示,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注重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良性互动、协同改革。
一是着力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通过健全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等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不断下降。
二是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健全医保支付方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2022年,全国有206个城市实现住院费用按病种(DRG/DIP)实际付费,引导医疗机构转变发展模式,主动控制成本,规范医疗行为。
三是支持鼓励医药技术创新。通过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动态调整医保目录等措施,支持创新药品、器械等快速进入临床,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李滔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一是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提升完善医药采购平台功能,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
二是推进医保改革与公立医院改革更好协同。支持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协同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支持分级诊疗模式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
三是推进医保改革与医药创新相互促进。动态调整医保目录,让新药、新技术及时惠及百姓,协同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