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示2022年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予以激励支持的拟推荐名单
摘要:1月30日,商务部对2022年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予以激励支持的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
中国发展网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商务部关于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工作激励措施实施办法(2023年)》, 1月30日,商务部对2022年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予以激励支持的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
拟推荐名单
(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