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发布报告:数字技术是消费创新的“加速器”
摘要:数字技术是消费创新的“加速器”,催生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优化了消费供给。数字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在线服务消费等具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特征的在线消费新业态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场景持续发展。
中国发展网讯 1月17日,中国贸促会在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数字技术拉动消费和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报告》认为,我国现阶段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支持以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内需,数字技术凭借高效信息传递与获取、数据挖掘分析、精准识别匹配等优势有效拉动了消费。
这是从以下几方面体现的:
第一,数字技术是消费创新的“加速器”,催生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优化了消费供给。数字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在线服务消费等具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特征的在线消费新业态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场景持续发展。第二,数字技术是消费需求的“定位器”,消费市场正在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消费者为中心转变,通过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企业可以快速精准掌握消费者需求和市场趋势变化,使个性化定制和精准生产营销成为可能,柔性生产、反向定制等新的生产和销售模式快速发展。第三,数字技术是促消费政策的“放大器”,政府通过与平台企业合作,借助数字技术实现促消费政策的精准实施和效果放大,有效刺激消费,力促消费复苏。各地普遍采用发放“消费券”的形式促进消费,通过应用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积累的消费数据,可以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行为特征、消费者对不同商品和服务的消费倾向,精准发券,提升促消费政策的效果,2022年前11个月,杭州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11次消费券,累计拉动消费金额60亿,而且支付宝通过联合全国近千万商家举办了“夏日消费节”和“金秋消费节”,依托数字技术开发的小程序开展线下线上互动,累计拉动消费规模近650亿,极大推动了消费热度的回升。第四,数字技术是消费动力的“提升器”,数字技术助力金融创新,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数字普惠金融工具通过提高消费便利性、金融可获得性,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有效激发消费动力。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络支付用户规模已经超过9亿人,整体市场覆盖率位居全球第一。
《报告》认为,受到疫情、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小微企业面临着订单下降、账款拖欠、资金回笼不畅等问题,生存压力大,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助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在这一过程中数字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小微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解决“效率痛点”,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数字化转型,小微企业可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实现降本增效,《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显示,通过智能化改造,110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生产效率平均提升32%,资源综合利用率平均提升22%,产品研发周期平均缩短28%,运营成本平均下降19%,产品不良率平均下降24%。在商务领域,小微商家通过应用互联网平台的低门槛、多样化数字工具可以有效降低运营成本,自2021年8月起,超2900万小微商家通过支付宝平台提供的数字化工具节省了超100亿经营成本。二是数字技术可以帮助小微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缓解“核心约束”。研发能力短板是限制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约束”,《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分析报告(2021)》显示,被调查中小企业中仅有38%的企业具有研发能力。通过应用数字工具,小微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的核心研发能力,还可以通过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强化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三是通过应用数字技术可以破除小微企业的“资金束缚”,推动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互联网金融通过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小微企业提供精准的融资服务,降低融资门槛、提高融资效率,而且数字技术还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抵押物缺乏、信用评价难、融资成本高等难题。截至2021年末,小微企业互联网流动资金贷款余额6974亿元,同比增长46.6%,远高于一般贷款增速。
《报告》认为,应从五个方面发力,增强数字技术对消费和小微企业的促进作用。第一,优化监管模式,提高数字经济的治理能力,包括完善数字领域法律法规,创新数字监管方式方法。第二,提高政府数字服务水平,保障公平,包括共建“数字友好社会”,提高数字普惠服务能力,构建全民数字能力培育体系。第三,强化行业规范,健全数字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完善数字标准体系,落实平台数据安全保护的主体责任,规范数字技术的应用。第四,优化数字供给,大力发展数字服务市场,包括推动数字化服务优化升级,支持第三方数字化服务供应商、互联网平台等为企业和商家提供“量身定制”数字方案。第五,推动互联网平台加快开放数字生态,强化对于小微企业和商家的数字化赋能。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