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坚持”!看山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绩单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赵晓娟 记者郭建军报道 1月1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动,自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4个阶段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始终做到“八个坚持”,细化实化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狠抓任务落实,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坚持政治引领,高位推进“三年行动”省委、省政府先后60余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联名向各市书记、市长发出亲笔信,要求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并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省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准实体化运行。省安委办实施挂图作战,强力推进工作落实。要求市、县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必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必须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必须对标对表落实工作任务、必须突出督导巡查重点、必须采取有力举措压实责任”等“五个必须”,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领导。
坚持实处着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在国家“1+2+9”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将特种设备、冶金制造两个行业领域纳入行动计划,形成1个总方案、2个专题方案、11个专项方案。在我省行动计划中,将国家安排部署的380项任务细化实化为578项具体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截至2022年11月底,专项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
坚持责任上肩,扣紧压实责任链条山西将省政府安委会调整为省安委会,增加了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矿山等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省政府坚持每年以1号文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会每年制定省长、副省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在重点行业领域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出台《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政府规章,督促4.5万余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履职尽责承诺书。
坚持严字当头,强化作风狠抓落实在巩固提升阶段,山西对11个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持续进行督导巡查,做到市、县(市、区)全覆盖。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安委办及时向各市委、市政府发出提醒函、督办函,针对较大事故相对集中多发、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反弹等被动局面,省政府及时组织召开全省警示约谈视频会议。省纪委监委联合应急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矿山企业瞒报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倒查责任、严肃问责,高压震慑瞒报事故行为。
坚持重拳出击,打非治违重典治乱山西在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行动;推动尾矿库、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建立了“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的“12341”工作保障机制。聚焦“八个一批”,派出检查组23万组次,检查企业79万家次,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1300项;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1.7万余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1380人,精准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1200余项先进经验和主要做法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推广。
坚持稳字为先,关键时期确保安全在建党百年、党的二十大和重大节日等关键时期,山西采取“党政领导分片包联、监管部门入企驻矿包保、企业领导带班值守、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和对不放心企业停产停建”等五项断然措施确保安全。2022年国庆假期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省安委办联合省委、省政府督查室派出联合督导组开展督导巡查,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2022年10月与2020年、2021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78%、75%和50%、31%。
坚持制度创新,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经梳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省市两级共制定出台了1208项制度性成果,其中省级层面修订了《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158项制度性成果。特别是创新出台了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煤矿安全18条规定,制定出台的农村自建房“四办法一标准”,走在了全国前列。经过三年时间的治理和发展,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三年行动期间(2020—2022年)与前三年(2017—2019年)相比,全省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9.55%和31.30%。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