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去年12月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平均利率为4.26%,创2008年以来最低水平
摘要:邹澜提到,根据掌握的数据,12月份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全国平均为4.26%,和去年12月同比下降1.37个百分点,这是2008年有统计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
中国发展网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1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金融统计数据,并答记者问。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会上表示,12月份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全国平均为4.26%,和去年12月同比下降1.37个百分点,这是2008年有统计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
邹澜提到,房贷利率政策会影响到商业银行和客户之间通过协商确定的具体利率,具体利率直接关系到月供的多少,所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在去年9月末,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发布了通知,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四季度阶段性放宽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出台后,一些城市政府积极作出相应调整,带动了新发放房贷利率有所降低。
邹澜提到,根据掌握的数据,12月份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全国平均为4.26%,和去年12月同比下降1.37个百分点,这是2008年有统计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这一次新调整的政策主要是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在前期政策取得较好效果的基础上,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动态调整允许阶段性放宽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的城市范围,形成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邹澜提到,关于房价,统计局按月公布70城房价的同比、环比数据,对于70城之外的城市,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也是掌握数据的。
邹澜表示,对70城的历史数据作过分析,发现房价确实存在明显的周期性波动规律。出现连续三个月上涨或者连续三个月下降,能够说明房价出现了趋势性变化。这个趋势性变化形成的时间往往是比较长的,按照新政策,虽然城市政府每季度评估房价变动情况,但是到达触及条件,真正要调整房贷利率下限这个周期可能要远远超过评估周期的,也就是说房贷利率政策既是根据房价走势动态调整,同时这个政策又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邹澜表示,建立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后,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政策能够实现“因城施策”原则下的双向动态灵活调整,既能够有效支持房地产市场面临较大困难的城市政府,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也能引导房价出现趋势性上涨的城市政府及时退出,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