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多方位财政保障
摘要:2022年,辽宁省财政厅不但将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关县(市)财政国库,而且对资金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强调要将资金重点用于72个支持县域主导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方面。
本报讯 记者刘桂菊日前从辽宁省财政厅了解到,2022年以来,辽宁省已下达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并直接拨付相关县(市)财政国库,为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近年来,辽宁省实施一系列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有效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辽宁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全力抬高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底板。
为强化政策保障,辽宁省财政厅成立多个调研组,深入基层了解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和痛点、难点,研究县域经济发展涉及的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相关方面的政策建议。2022年,辽宁省财政厅调整完善了省以下财政体制,理顺省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合理划分县级财政收入,规范市县结算,新增财力向县域倾斜,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同时,实施县域财源建设行动计划,对主体税收收入、新增纳税主体等增长较快的县予以奖补,对县域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优秀的县给予奖励,引导县域培植和壮大财源。
为强化投入保障,辽宁省注重加强财政金融手段联动,通过预算安排和统筹整合有关资金,重点支持县域主导产业培育、县城及重点镇、园区建设及发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沿海经济带和县域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为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辽宁省财政厅不但将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关县(市)财政国库,而且对资金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强调要将资金重点用于72个支持县域主导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方面。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