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延期,116个谈判药品协议期顺延
摘要:为保证现场谈判平稳有序,综合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和谈判工作需要,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现场谈判延期开展。具体时间确定后,将提前一周左右通知各谈判主体。
中国发展网综合报道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 12月6日晚,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现场谈判延期举行的公告》。公告显示,为保证现场谈判平稳有序,综合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和谈判工作需要,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现场谈判延期开展。具体时间确定后,将提前一周左右通知各谈判主体。
公告指出,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的目录内谈判药品,原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新版目录正式实施。
2021医保谈判目录显示,共有116个药品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根据《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解读,谈判阶段共分为5个步骤:
1.完善谈判/竞价药品报送材料模板。
2.根据企业意向,组织提交相关材料。
3.开展价格测算评估。组织测算专家通过基金测算、药物经济学等方法开展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
4.加强沟通交流。建立与企业的沟通机制,对企业意见建议及诉求进行登记并及时回应。就药品测算评估的思路和重点与企业进行面对面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5.开展现场谈判/竞价。根据评估意见组织开展现场谈判/竞价,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同步明确管理要求。谈判结束后,印发关于目录调整的文件, 公布药品目录调整结果, 发布新版药品目录。
其中测算专家由地方医保部门及相关单位推荐的医保管理、药物经济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分为基金测算组和药物经济学测算组,分别从医保基金影响和药物经济学评价两方面针对谈判药品提出评估意见。谈判专家由医保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与谈判药品企业进行现场谈判/竞价。
新冠口服药及多款罕见病药入名单
国家医保局今年9月发布通知显示,按照《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该局组织力量对2022年医保药品申报资料进行了初步形式审查。
今年的名单中,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共有198个,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共有145个,合计共有343个药品通过形式审查。通知提到,通过形式审查不等于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续还需要按程序开展专家评审、谈判竞价等环节。10月16日,国家医保局再发公告表示,已组织专家对2022年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进行了综合评审,专家评审工作已结束。
从列入的品种来看,198个目录外药品中,包括首个国产新冠口服药阿兹夫定片等198种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以及阿达木单抗注射液等145种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对比此前国家医保局公布的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此次减少了1种西药——甲硝维参阴道膨胀栓。
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从2020年第一次实行医保药品目录企业自主申报制起,国家医保局就对新冠肺炎治疗药品给予高度重视,将“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列入申报范围,一批新冠治疗用药已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国家医保局表示,本次申报过程中,对于已申报且通过形式审查的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将按程序开展后续工作,争取以合理价格正式纳入到医保目录。国家医保局此前曾明确,今后医保目录会向罕见病患者、儿童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此次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中包含了多款罕见病药物,如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治疗药物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Ⅰ型戈谢氏病治疗药物注射用伊米苷酶等。
关于目前市场价格较为昂贵的一些药品通过了初步形式审查的问题,国家医保局表示将始终把医保基金和参保群众的承受能力作为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基础,今年一些价格较为昂贵药品通过了初步形式审查,仅表示该药品符合申报条件,获得了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这类药品最终能否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还需要进行包括经济性在内多方位严格评审,通过评审的独家药品要经过谈判、非独家药品要经过竞价,只有谈判或竞价成功才能被纳入目录,国家医保局也将通过准入谈判等方式大幅降低独家药品的价格。
对于非独家药品,首次明确企业互相竞价
虽然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延期,但药企的定价策略依然是不可忽视的重点。此次《调整工作方案》首次新增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用名药品获批企业均可提交报价,并与医保测算专家提出的医保支付意愿价格比较,低于医保支付意愿价格的最低价即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最终医保支付价,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高出部分由参保人承担。
对于非独家的药品,企业如何进行申报,官方给出了形象的举例:
某药品有AB两家企业生产,医保方测算支付意愿为 100元。企业报价情况:
1.若AB报价均高于100 元,没有企业入围,该药品通用名不被纳入《药品目录》。
2.AB报价中有一家低于 100 元,该药品通用名被纳入《药品目录》,支付标准取AB报价中低者。
3.所有参与竞价的企业,应当承诺向全国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应药品的价格不能超过参与竞价的报价。
同时,竞价结果有效期暂定为2年。
据悉,2021年医保谈判成功药品为94个,总体成功率80.34%。其中,目录外85个独家药品谈成67个,成功率78.82%,平均降价61.71%,另有7个直接新增品种,累计新增74个目录外药品。74种目录外新增药品涉及21个临床组别。除肿瘤用药和罕见病用药,还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精神病等20种慢性病用药,丙肝、艾滋病等15种抗感染用药,2种新冠肺炎治疗用药,12种其他领域用药,患者受益面广泛。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