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双碳”目标 绿色金融不可或缺
摘要:“十五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深度融合,为加快老区振兴、加速绿色崛起和实现“美好生活看信阳”奋斗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本报记者 | 邵鹏璐
在“双碳”目标的驱动下,国内绿色金融市场迎来了快速扩张发展期。截至今年9月末,中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20.9万亿元,同比增长41.4%;绿色债券存量规模达1.26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对全球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凸显了金融在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日前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大力提升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用好用足金融政策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切实防范气候环境相关金融风险;深度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与治理。
高度重视并持续开展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全面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无疑将助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顶层设计“加强完善”
事实上,绿色金融发展过去几年已初见成效。自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当前,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及标准体系愈加完善,产品及服务实现创新发展,地方绿色金融试点不断突破,国际合作不断深化。
近年来,我国政策体系确立了绿色金融发展“五大支柱”——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激励约束机制,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这些支柱有效发挥了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在资源配置、风险防范和价格发现上的“三大功能”。2021年4月,新修订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发布,统一了绿色债券项目的界定标准;同年6月,我国与欧盟共同制定《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极大地便利了境内外资金支持我国绿色发展,同时开展了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引导金融机构识别和管理好气候相关的金融风险,今年6月,《目录》进一步更新,完善了现有目录,并增补了17项由中欧专家评估确认的经济活动,新增内容包括了对建筑业和制造业实现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的经济活动;今年7月,《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发布,推动了国内绿色债券标准进一步统一,并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接轨。
与此同时,我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不断扩容。目前已形成的“七省十地”探索模式,在多个领域实现了多项金融创新突破,通过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确保绿色金融改革成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双碳”目标,提高了对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
201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公布建设5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总体方案。这5个试验区分别是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贵州省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江西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2019年11月,甘肃省兰州新区获批成为全国唯一处于黄河流域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今年8月,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再添新成员,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成立,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积累“重庆经验”。
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绿色金融在支持中国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设立和发展,对于推广和普及绿色金融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绿创办公室副主任郭海飞认为,试验区的先行先试,极大地推动了实体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为绿色金融在全国推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市场主体“共同努力”
“绿色金融改革是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的重要驱动力。”在东方金诚绿色金融部助理总经理方怡向看来,这种驱动力主要体现在资源配置功能上,通过金融手段促进资金融通和产业融合,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资源投入到低碳、高效的清洁能源技术、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保障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绿色企业的生产发展,同时提高“两高一剩”行业的成本,进而促进产业升级调整。
宣昌能在第五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推进转型金融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分论坛上提出:“在通过绿色金融支持‘绿色’经济活动的基础上,也要看到,推动煤炭、建筑等高碳行业稳步实现低碳转型,也是实现碳中和的重要内容。因为不属于‘绿色’范畴,部分高碳行业无法从现有绿色金融体系获得转型所需资金,这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
据宣昌能介绍,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转型金融的探索与实践。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推出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用于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等领域。据介绍,2022年10月末,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该工具向金融机构发放低成本资金664亿元。
实现“双碳”目标需要资金支持,除政府资金外,也需要市场资金及时“补位”。宣昌能表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已作出“双碳”目标的承诺。“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巨额资金支持,仅靠公共部门无法满足,需充分动员国际国内市场资金,发挥金融‘加速器’的作用。实现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需要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市场主体共同努力。”宣昌能说。
近年来,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与绿色低碳转型有机结合,在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融资支持力度的同时,不断丰富完善绿色产品体系,持续支持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低碳绿色产业股权融资环境进一步优化,绿色企业通过IPO、再融资、新三板市场挂牌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募集资金更加高效。此外,资本市场还鼓励新能源、节能环保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通过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并将新能源产业纳入并购重组审核的快速通道,提升并购重组的效率。据了解,截至11月14日,A股共有环保类上市公司126家,合计首发募资754.22亿元。其中,今年以来,有8家环保领域企业登陆A股市场,累计融资约89.80亿元。
此外,随着绿色债券市场的参与主体逐步多元化,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步入蓬勃发展期。2016~2019年,我国绿色债券的年度净融资规模在2000亿元左右;2020年、2021年分别达到3816亿元和4486亿元;今年前10个月,净融资额已达6247亿元。截至2022年10月末,国内绿色债券的存量规模合计2.36万亿元。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绿色债券除了规模增长迅速,细分品种也日趋多元,绿色债券项目下的碳中和债、蓝色债券等子类已有诸多成功发行案例。
投资配置“逐步提高”
在方怡向看来,取得上述成绩得益于我国“双碳”战略的积极稳妥推进和绿色金融标准和政策的不断完善。在“双碳”目标引领下,绿色低碳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带来巨大投融资需求。同时,监管部门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有利于资本市场对绿色资产标的的识别;绿色财税、绿色金融政策形成激励约束机制,降低发行人通过绿色债券融资的发行成本,促进了投资人配置绿色债券等绿色资产的积极性。
自2018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起草发布《绿色投资指引(试行)》,引导基金行业绿色投资实践,培养长期价值投资取向、树立绿色投资行为规范以来,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培育引导,投资者践行绿色投资理念也随之提升。去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将绿色债券承销、投资等业绩纳入MPA考核;今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近日又印发《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服务兼具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各类经济活动,实现绿色保险可统计可监测,提升绿色保险政策制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方怡向认为,投资者配置绿色金融资产的积极性逐步提高,构建绿色投研体系和采纳ESG策略的专业机构投资者逐渐增多,签署PRI(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的中国机构持续增加,截至2022年6月末,PRI中国签署机构已达102家,较去年底的83家增长了22.9%。
同时,绿色指数进一步丰富,包括ESG、气候转型、绿色行业主题等多个细分领域,资产类别也涵盖了债券、股票、多资产领域。日前,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发布绿色金融领域企业标准《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依据国家现行的环保和产业政策,明晰绿色债券项目所投资的项目定义,提出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所投绿色项目应披露的环境效益定量及定性指标,对每个细分项目都设计不同的所需披露的必选加可选指标方案,提高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可计量性、可核查性和可检验性,便于发行人及认证机构进行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参考。
华宝证券分析师张锦表示,企业标准在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制定方面实现重大突破,有利于全面系统量化债券募集资金环境,助力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也进一步规范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衡量指标,起到“漂绿”行为的防范作用,有助于公募基金等更好地挖掘绿色优质债券资产,助推中国经济的“双碳”转型。
此外,绿色基金产品的托管量明显增长,证券基金机构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投融资。据统计,截至2022年10月末,ESG投资基金共299支,存续规模合计2282亿元,其中有143支为2021年以来成立;截至10月末,在售及存续的绿色金融类理财产品超230支,其中,接近30%为混合类产品。“这意味着部分资金将可能投入权益市场,可为绿色股权融资提供新的动能。”明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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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等领域
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扩大外商投资增量、稳定外商投资存量、提升外商投资质量等方面的多项举措。在有关优化外商投资结构的举措中,该政策提出对标“十四五”规划要求,在节能环保方面,重点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等领域。
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融资
11月15日,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引导行业高效集约发展,促进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优势企业集聚;发展绿色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融资;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相关的股权投资基金,推动绿色低碳项目落地。该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十五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深度融合,为加快老区振兴、加速绿色崛起和实现“美好生活看信阳”奋斗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