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摘要:鼓励深圳探索财政数据共享和分析应用,加强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合作,发展壮大财政科研力量。支持深圳加快建设财政人才库、师资库、精品课程库,与财政部专家工作室建立联动机制,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成立区域性专家工作室,打造吸引和集聚高水平财经人才的高地和平台。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聂金秀、黄少慧、记者罗勉 报道 10月31日,财政部在官网发布《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财预〔2022〕139号),支持深圳在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方面探索创新,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为确保《实施意见》全面落地实施,财政部和深圳市将加强协同联动,定期会商,建立工作任务落实和重大问题协调机制。鼓励深圳有效集成中央、省、市各项资源,努力形成一批示范引领、走在前列的标志性成果,为全国地方财政高质量发展贡献深圳智慧和深圳方案,希望深圳财政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大胆探索、真抓实干。
强化保障民生福祉 打造美丽中国深圳样板
《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支持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教育、医疗、住房、轨道交通建设等重大民生领域,给予一系列重大利好和“重磅”支持。支持深圳探索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的财政政策体系,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
教育方面,支持深圳加快构建义务教育投入足额保障、非义务教育成本合理分担、规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的教育投入体制,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医疗方面,鼓励深圳通过各项财税政策引导建立区域协同、错位发展、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住房方面,考虑深圳人口持续净流入对住房的需求,将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深圳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的补助,加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对深圳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同时,加快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机制研究,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等。
《实施意见》提出,将指导深圳研究制定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财政政策措施,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增加应对气候变化投资;鼓励深圳在全域范围内推行以污染物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等减污降碳指标为基础的奖惩试点;支持开展污水收集处理收费试点,提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水污染治理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打造美丽中国的深圳样板。
支持深圳科技创新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深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功能。
鼓励社会力量捐赠,探索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的财税政策,吸引和鼓励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社会组织布局投入大型研发项目,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深圳建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后补助奖励机制,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用;指导深圳深化科研院所运行管理机制改革,分类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等。
鼓励整合优化财政资源布局,构建支撑现代产业发展的市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新体系。支持深圳与国家级基金加强合作,助力深圳重点产业补链强链延链;鼓励探索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助力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深圳加强财政金融联动,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鼓励深圳深入实施交通强国战略,积极开展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深圳国际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落实好进境免税店、出境免税店等政策等。鼓励深圳积极承办国际多双边经济对话等国际财经交流活动等,进一步深化国际财经交流合作。
支持深圳加快建立与先行示范相适应现代财税体制
《实施意见》提到,支持深圳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以及推进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鼓励深圳因地制宜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质增效,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闭环;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兼顾“强区放权”与“集中财力办大事”。鼓励设立重大发展项目资金,增强深圳对国家、省、市重大战略的财力保障。
《实施意见》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发挥好深圳的改革开放重要窗口和前沿阵地作用,聚焦打造制度创新高地,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继续当好改革排头兵、试验田,努力为全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研究符合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定位的税收政策,促进深港科技紧密协作、优势互补。支持深圳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支持深圳继续赴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鼓励财政管理“数字化” 建立平台和人才高地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深圳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深圳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持续财政“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支持深圳率先探索注册会计师协会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审计质量的机制,探索利用信用手段加强政府非税收入追缴,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良好市场环境。
鼓励深圳探索财政数据共享和分析应用,加强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合作,发展壮大财政科研力量。支持深圳加快建设财政人才库、师资库、精品课程库,与财政部专家工作室建立联动机制,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成立区域性专家工作室,打造吸引和集聚高水平财经人才的高地和平台。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