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22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大连市7家企业上榜
摘要: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和保障机制,切实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企业经营发展全过程,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和竞争优势,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第一方阵。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施文郁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决策部署,加快培育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2022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各地方知识产权部门组织测评、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并向社会公示,确定482家企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其中,大连日牵电机有限公司、大连中集特种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大连光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华工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大连市企业上榜。确定2512家企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其中,大连九信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大连中比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大连双迪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等38家大连市企业上榜。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医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鼎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橡胶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核并继续保留。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期限为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本次复核未通过的企业,在1年期内保留原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资格并再次组织复核,仍未通过或未参加复核的企业,将予以撤销。
《通知》要求,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地方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优势示范企业培育体系和工作方案,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加强对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针对性指导、服务、监督和检查,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要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定位,明确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定并印发建设工作方案。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和保障机制,切实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企业经营发展全过程,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和竞争优势,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第一方阵。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协同支持力度,突出质量导向,充分运用标准化手段,切实强化考核评价,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