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三季度依法对2家拒收现金的物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
摘要: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中国发展网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微信公众号消息,2022年第三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2家拒收现金的物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
人民银行强调,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