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脱贫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全国农村
摘要:2021年,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5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均比全国农村快1.1个百分点。
中国发展网讯 国家统计局10月11日发布的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显示,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各地区各部门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健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强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脱贫县农村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消费水平继续提高。
脱贫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全国农村。2021年,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5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均比全国农村快1.1个百分点。其中,脱贫县农村居民工资、经营、转移三项收入增速均快于全国农村该项收入增速。人均工资性收入5129元,增长 15.4%,增速比全国农村快1.3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4791元,增长9.1%,增速比全国农村快1.1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3929元,增长10.1%,增速比全国农村快2.6个百分点。从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仍是脱贫县农村居民第一收入来源,占比继续提升。2021年脱贫县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6.5%,比上年提升1.2个百分点。
脱贫县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2021年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31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4.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6%。其中,衣食消费支出较快增长,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4206元,增长 15.8%;人均衣着消费支出696元,增长18.5%。居住及生活用品支出稳定增长,生活质量稳步提高,人均居住消费支出2453元,增长7.1%;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697元,增长11.1%。发展型消费支出稳步恢复,人均交通通信、文教娱乐、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分别为1436元、1409元和1208元,分别增长13.9%、24.9%和13.8%。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