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缔结“姊妹学校”2593对,覆盖内地29个省份
摘要:10年来,教育部累计开展对台交流项目1300余个,两岸1000多所高校参与,约6万余名台湾师生赴大陆参访交流,师生交流覆盖范围更广、程度更深。
中国发展网讯 9月20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交流情况。
教育部港澳台办主任刘锦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内地(大陆)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蓬勃发展,为促进港澳台青少年成长、成才奠定了基础。这十年内地(大陆)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一是鼓励支持港澳台青少年来内地(大陆)学习深造。 稳步推进招生工作。十年来,内地(大陆)对港澳台招生渠道有效拓宽,招收学生学历层次不断丰富,招生规模稳步扩大。内地(大陆)高校累计招收港澳台学生7.9万名。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人数稳步增长,2021学年,内地(大陆)高校共有港澳台在校生3.82万名,较2012年的2.53万名增长了51%。内地已连续多年成为港澳学生赴港澳以外地区升学首选,越来越多的台湾同学选择到大陆就读。
二是积极构建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交流合作机制。 支持搭建青少年交流平台。实施“姊妹学校”平台建设和“内地与港澳高校师生交流计划”,支持各地各校组织开展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目前,内地与港澳中小学、幼儿园已缔结“姊妹学校”2593对,覆盖内地29个省(区、市);设立“内地与港澳高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近3000项,惠及港澳师生近10万人。10年来,教育部累计开展对台交流项目1300余个,两岸1000多所高校参与,约6万余名台湾师生赴大陆参访交流,师生交流覆盖范围更广、程度更深。
三是不断推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持续推进合作办学。截至目前,教育部已先后批准内地与港澳高校共同设立本科层次及以上合作办学项目19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3个,包括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国际联合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以及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批准筹备设立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通过开展合作办学,有力推动了内地与港澳高等教育的融合发展。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