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力推“半拉子”工程尽早盘活、投入使用
摘要:起底从今年7月开始,8月10日前是部署阶段;8月11日到8月31日是摸底阶段;9月1日到10月31日是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阶段;1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是集中处置阶段。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齐英杰 记者梁喜俊报道 盘活存量资产对降低地方债务、扩大有效投资意义重大。8月1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何杰通报自治区“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有关情况。
何杰
“主要是为了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树立节约理念、盘活存量资产的工作要求。”何杰介绍,针对政府投资形成的各类“半拉子”工程开展大起底行动,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处置,推动“半拉子”工程尽早投入使用,树立节约集约发展的鲜明导向。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坚决遏制新增“半拉子”工程,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大起底行动发布会现场
何杰表示,起底主要是对2016年以来自治区和盟市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起底的“半拉子”工程包括两类,一是工程未完工,因各种因素停止工程建设进度的;二是工程已竣工,但因故不能正常投入使用的。
起底从今年7月开始,8月10日前是部署阶段;8月11日到8月31日是摸底阶段;9月1日到10月31日是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阶段;1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是集中处置阶段。
另据记者了解,为确保“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取得实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已于7月30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方案》,明确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建章立制三大工作任务;成立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领导小组。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何杰重点向记者介绍了在全区开展“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的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台账。由盟市提出“半拉子”工程项目清单,报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建立“半拉子”工程台账。纳入台账的项目由盟市按照一项目一方案,逐一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明确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是分类处置。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业、地区“半拉子”工程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照起底范围进行大起底。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本领域的“半拉子”工程标准,逐一明确“半拉子”工程项目处置对象、责任部门、处置原则、处置流程、解决时限。指导本行业进行起底,争取在年内盘活、解决一批,力争在2023年底前全部盘活销号。分类处置包括尽快完善手续、支持复工续建、积极引导盘活、加快司法处置、依法依规拆除等措施,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分类盘活销号。
三是各相关部门、盟市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确保资金来源,提前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各行业部门要制定规范审批和管理制度,决策部门要依法依规决策。
此外,何杰还在发布会上提出,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畅通12345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人民群众反映渠道。他说:“我们将通过这次大起底行动,不断树立节约集约发展的鲜明导向,严把项目入口,建立科学决策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