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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领域取消、调整45项不合理罚款

2022-07-29 16:49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  7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有关工作,并答记者问。交通作为处罚事项较多的领域,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魏东在会上透露,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不合理罚款规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主要采取了以下三方面的举措:

一是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工作要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清理、不留死角,坚持刀刃向内、真降真改,对清理工作全面进行安排,制定了工作方案,研究解决具体问题,高效完成了清理任务。交通运输部将清理工作纳入了同期开展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清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对交通运输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同步开展清理,将所提出的取消或者调整不合理罚款建议,报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按立法程序处理,促进交通运输领域不合理罚款清理工作形成全国“一盘棋”。

二是全面摸排、深度清理。交通运输部对公路水陆领域27部行政法规、139件部门规章设定的475项罚款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逐项研究,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要求,并结合实践中社会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及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主要矛盾,特别是我们收集到的有关意见建议,提出了清理意见。经司法部审核,明确需取消、调整的不合理罚款事项共45项。在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之前,交通运输部按照部门规章的制定权限,已先行修订了14个不合理罚款事项的取消和调整工作,因此在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取消和调整交通运输领域的罚款事项里面正式明确是31项。其中,取消的12项,主要是对通过其他手段可以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事项,不再设定处罚;另外还有19项下调了罚款的额度,主要是根据经济发展、行业变化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情况,在确保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之间符合“过罚相当”原则的前提下,合理下调罚款额度,兼顾了监管效力和社会效果,体现了执法工作的力度和温度。

三是转变方式、提升效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行政管理变革,转变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机制,健全监管规则,在取消、调整不合理罚款规定的同时,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责任,鼓励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效能。

魏东表示,交通运输领域的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工作受到了从业者和社会公众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对于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31个不合理罚款事项,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取消和调整工作。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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