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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有序推动“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实施

2022-07-19 15:13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摘要:从历史上看,我国五年规划编制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规划由“三级四类”构成。“三级”即国家、省、市县,“四类”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空间规划。国家发展规划居于规划体系最上位,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指导。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均须依据国家发展规划编制。

本报讯  记者付朝欢报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动“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近日组织召开“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动态监测工作第一次专题会议,委内相关司局参加会议。

会上,各有关司局分别围绕牵头编制的“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进展、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考虑进行深入交流。总体上看,在各单位共同努力下,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首次实现与国家发展规划纲要同部署、同研究、同编制;专项规划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和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对国家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和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形成了有力支撑;专项规划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为健全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对深入开展“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进行了动员。建立以半年为期的国家级专项规划动态监测工作机制,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创新推进发展规划落实的重要探索,是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前期基础。各有关司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聚焦重点、兼顾全面,加强沟通、协同联动,围绕主要目标指标进展、重点任务落实、重大工程项目推进等重点内容,扎实开展首次监测评估,深入分析国内外环境变化对专项规划实施的影响,研究提出下一步深化落实专项规划的工作举措和建议,推动相关领域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从历史上看,我国五年规划编制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规划由“三级四类”构成。“三级”即国家、省、市县,“四类”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空间规划。国家发展规划居于规划体系最上位,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指导。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均须依据国家发展规划编制。

责任编辑:吕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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