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不参与项目实际建设运营
摘要:邹澜表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依法合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保本微利,只做财务投资行使相应股东权利,不参与项目实际建设运营,并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退出方式。
中国发展网讯 7月13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情况。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会上表示,人民银行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金融工具,规模共3000亿元。
邹澜表示,金融工具的具体用途:一是补充投资重大项目资本金,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二是对于短期内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无法到位的,可以为专项债券搭桥。对于迟早要干的项目,通过金融工具的支持,能够快速精准打通资本金无法到位造成的堵点,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邹澜表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依法合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保本微利,只做财务投资行使相应股东权利,不参与项目实际建设运营,并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退出方式。投资项目既要有较强的社会效益,也要有一定的经济可行性,重点投向三类项目:一是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明确的五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二是重大科技创新等领域,三是其他可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项目。
邹澜表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作为阶段性举措,通过适当政策设计,有利于在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不超发货币条件下,满足重大项目资本金到位的政策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发放中长期低成本配套贷款,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助力实现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综合效应,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