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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

2022-07-13 17:00 中国发展网

摘要:《通知》提出,自2022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支持30个左右城市(含城市群中的城市)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

中国发展网讯 据财政部官网消息,日前,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自2022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支持30个左右城市(含城市群中的城市)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促使综合货运枢纽在运能利用效率、运输服务质量、运营机制可持续等三方面明显提升,在提高循环效率、增强循环动能、降低循环成本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形成资金流、信息流、商贸流等多方面集聚效应,更好服务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辐射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东部城市做优做强,中部城市巩固提高,西部城市打基础立长远。 

《通知》规定,相关地方应结合不同货物在运输时间、附加值等方面的特点和运输需求,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间进行组合,区分综合货运枢纽类型,包括:依托海运港口、内河港口形成与铁路专用线有效衔接的铁水联运型;依托机场货运作业区形成与铁路或高等级公路有效衔接的空铁(高铁)联运型、陆(公路)空联运型;依托铁路货运站形成与高等级公路有效衔接并实现大宗货物及集装箱大规模便捷转运的公铁联运型等。优先选择支持铁水联运型、空铁联运型综合货运枢纽,西部地区视本区域发展实际还可选择支持陆空联运型、公铁联运型综合货运枢纽。 

《通知》明确,综合货运枢纽既包括枢纽港站等交通运输基础节点,也包括多节点串联与往返形成的重要网链,符合条件的枢纽可由相关城市或城市群申报。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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