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发布“新十条”措施 助力港澳青年创业就业
摘要:谢伟指出,6月14日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明确了创建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平台的重大任务,提出2025年将南沙打造成为港澳青年安居乐业新家园的目标。基于此,南沙迅速响应《南沙方案》,集思广益,认真研究,出台了南沙港澳青创“新十条”。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周千舒、记者皮泽红报道 6月30日,在广州南沙创享湾召开的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合作第十期交流会上,南沙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谢伟代表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正式发布《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新十条”措施》(简称南沙港澳青创“新十条”)。
谢伟指出,6月14日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明确了创建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平台的重大任务,提出2025年将南沙打造成为港澳青年安居乐业新家园的目标。基于此,南沙迅速响应《南沙方案》,集思广益,认真研究,出台了南沙港澳青创“新十条”。
谢伟表示,南沙港澳青创“新十条”是南沙为了彰显新定位,顺应新要求,为港澳青年全新打造的专属政策,是促进港澳青年到南沙创业就业的“助推器”,涵盖鼓励港澳青年就业、服务实习、促进职业成长、支持创办企业、推动青创企业成长提速、打造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开展交流活动、帮助安居置业、发放“港澳青年人才卡”、建立港澳青年服务驿站十条措施,具有“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独特魅力。“新十条”的“新”字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扶持再添“新”力度,奖补力度全国领先,单个在南沙就业的港澳青年3年最高可获51.5万元奖补资金,单个在南沙创办的港澳青创企业3年最高可享受450万元奖补资金。二是增设南沙独有“新”条款,全国首创“薪金补贴”“职业资格、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补贴”“促进就业奖励”“一卡走南沙”4项独有条款,政策优势突出。三是构建支持配套“新”链条,从就业、职场能力提升、安居置业、生活就医等方面构建全方位就业保障奖补政策,多措并举打消港澳青年南沙就业顾虑;从企业落户、配套支持、场地租金、创业成长、投融资支持、青创基地运营等方面打造全新创业支持链条,为港澳青创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创业支撑。
谢伟介绍,南沙港澳青创“新十条”的主要支持措施包括:一是鼓励港澳青年南沙就业,搭建更广阔“逐梦舞台”。给予到南沙就业执业的港澳青年一次性最高12万元就业奖励,并增设每月最高5000元薪金补贴。给予聘用港澳青年的用人单位最高20万元招聘录用奖励,并对促成港澳青年南沙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组织、机构给予最高10万元促进就业奖励。二是支持港澳青年学习实习,揭开大湾区“寻梦篇章”。南沙每年提供不少于1000个区内实习岗位,设立不少于200万专项实习补贴。就港澳青年职业成长的痛点难点提供解决方案,鼓励在南沙的港澳青年参与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获取职业资格、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的港澳青年最高8万元补贴。三是助力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打造梦想家“创业乐园”。开辟港澳青创企业落户绿色通道,提供登记注册、场地租赁、人才招聘、法律援助等全方位支持和最高370万元创新创业奖补资金。发起设立10亿元规模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金。鼓励风投基金投向区内港澳青创项目,按照投资额度累计予以最高1000万元奖励。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区内港澳青创项目予以信贷支持,给予最高250万元贷款风险补偿。建设一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给予获得港澳特区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授牌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1:1配套奖励。四是促进港澳青年交流研学,构筑粤港澳“精神家园”。对在南沙、港澳地区主办或承办粤港澳青少年大型交流活动的境内外企业、社会组织、机构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活动补贴。为南沙引进粤港澳青少年活动或组织港澳青少年来南沙研学交流考察的境内外企业、社会组织、机构,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奖励。五是帮助港澳青年安居乐业,提供全方位“管家服务”。为解决港澳青年住房之忧,对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提供港澳青年公寓或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万元住宿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购买共有产权房。为港澳青年发放“港澳青年人才卡”,符合条件的持卡者在南沙可享受居留、住房、子女入学、就医、工商、税务等全方位绿色通道服务,实现“一卡走南沙”。给予在南沙创业就业的港澳青年每人每年最高2万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医疗保险补贴。依托区内港澳青创基地,打造港澳青年服务驿站。建立首席服务官制度,为来南沙游学、实习、就业的港澳青年提供全流程一对一定向管家式服务,及时为港澳青年提供适应性辅助。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