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努力做国际海事商事争端预防和化解机制的建设者推进者
摘要:我国海事商事仲裁事业的国际化发展、专业化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正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要不断创新完善仲裁规则,不断提高仲裁员的国际化程度,始终做我国仲裁国际公信力提升的领跑者和贡献者;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着力耕耘海事商事业务,坚决做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维护者和捍卫者;加强与海事法院的深度合作,实现共商共建共享,努力做国际海事商事争端预防和化解机制的建设者和推进者。
——“2022中国海事商事仲裁高级别对话会”在京成功举办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杨虹报道 日前,2022中国海事商事仲裁高级别对话会(以下简称“高级别对话会”)在北京举行。中国贸促会会长任鸿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全国政协委员、司法部原副部长刘振宇,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主席、国际仲裁员Sundra Rajoo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贸促会副会长柯良栋主持开幕式。
任鸿斌指出,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曲折,对涉外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大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立完善国际经贸体系以及配套法律服务制度,推动经贸仲裁在维护全球经贸秩序和治理体系变革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他提出三点具体建议:一是加强协同合作,持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二是坚持创新驱动,不断发掘涉外经贸服务增长潜力。三是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参与全球治理。
王其江表示,当前,我国海事商事仲裁事业的国际化发展、专业化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正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我们应在三个方面重点着力:一是不断创新完善仲裁规则,不断提高仲裁员的国际化程度,始终做我国仲裁国际公信力提升的领跑者和贡献者。二是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着力耕耘海事商事业务,坚决做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维护者和捍卫者。三是加强与海事法院的深度合作,实现共商共建共享,努力做国际海事商事争端预防和化解机制的建设者和推进者。
刘振宇指出,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他建议,中国仲裁机构应采取的举措包括:一是抓住发展机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仲裁在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参与社会治理、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中的作用。二是坚持守正创新,既要坚持具有中国特色的好做法,又要借鉴国际仲裁的好经验,建设开放型、国际化的仲裁机构。三是加强仲裁文化建设,构建仲裁机构和仲裁行业的软实力,提高仲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黄进表示,本次高级别对话会提升我国海事商事仲裁的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促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海事商事仲裁国际交流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中国海事商事仲裁事业的发展,他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清醒认识中国海事仲裁事业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二是中国海事仲裁事业发展要在“海”字上下功夫、做文章。三是要坚持创新,努力对世界海事仲裁有所贡献。四是要强化涉外仲裁人才培养。
Sundra Rajoo表示本次高级别研讨会提供了难得的平台,让各国业内人士共同讨论不同法域国际海事和商事仲裁的前沿创新、发展和趋势。他分享了当前国际仲裁领域的最新发展,包括人工智能在争议解决领域的应用、仲裁规则修订的最新亮点以及律师费用的承担等。
主旨发言环节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虎主持。清华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院长、WTO上诉机构原主席张月姣,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沈红雨,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姜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三十届会长李志强分别作主旨发言。
张月姣在主旨发言中指出,海事仲裁的发展需要关注五个方面:一是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海事仲裁事业离不开具有国内外实践经验的从业人员。二是提升仲裁行业服务水平。仲裁不仅要为当事人解决纠纷,还要尽可能的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三是海事商事仲裁事业的发展必须从国家的需求出发,服务好发展大局。四是应打造多元化的纠纷解决体系,建立诉讼、调解、仲裁等多种纠纷解决制度之间的衔接。五是深化国际海事商事合作、提升专业性,深入研究我国加入的各项国际公约,并推动新的国际规则的建立。
沈红雨在主旨发言中表示,中国法院高度重视仲裁在纠纷解决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认真办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恪守国际条约义务,依法支持和监督仲裁,营造了仲裁友好型的司法环境,具体举措包括:进一步健全仲裁司法审查归口办理机制,规范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制度;发布《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和典型案例,统一仲裁司法审查标准;加强国际商事法庭运行,健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
姜晶在主旨发言中表示,司法部高度重视涉外仲裁人才培养,计划到2025年建立起与国际通行仲裁制度相适应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司法部将与包括广大仲裁机构、高等法律院校在内的各方共同努力,一起推进三项工作:一是联合开展涉外仲裁项目证书教育。二是共同组织开展涉外仲裁学科教育。三是广泛组织开展专题教育。
高子程在主旨发言中表示,律师队伍是中国仲裁制度创新发展的积极践行者,是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作为全国性的律师行业自律组织,长期致力于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法治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为提高中国仲裁的核心竞争力他提出三点建议:一,坚持不懈提高国内仲裁机构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深化各国仲裁交流合作,携手应对各类风险和挑战。二,充分发挥高级别对话会的交流平台优势,推动仲裁理论和实务高质量发展。三,联合开展涉外仲裁专业人才培养。
李志强在主旨发言中指出,环太平洋律师协会致力于团结环太平洋沿岸的顶尖商业律师,在跨境投资、争议解决与仲裁、金融和资本市场等诸多法律领域开展卓有成效的法律研究和法律服务,在参与国际规则体系建设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也将继续携手仲裁机构等法律同仁,为各经济体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服务。
高级别对话会“仲裁热点法律问题”环节由北京霖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林主持。纽约海事仲裁员协会主席LeRoy Lambert,Eastport Maritime USA高级合伙人Robert C. Meehan,纽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员、调解员Richard A. Corwin,Shipowners Claims Bureau, Inc.副总裁、全球抗辩险经理兼法律顾问Muge Anber Kontakis,奥地利Baier律师事务所顾问、国际仲裁员Arthur Wolff,上海政法学院助理教授、国际仲裁员Adolf Peter,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英格兰事务律师、英属百慕大地区出庭律师Stephen Mark Leonard,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虎,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建和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庭庭长徐玮,围绕“仲裁程序透明度及仲裁裁决的执行”“人工智能在仲裁程序中的应用”“线上庭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国际仲裁中的第三方资助仲裁”“纽约海事仲裁:商业性、实用性和终局性”议题,聚焦后疫情时代国际海事商事仲裁的变革趋势和前沿创新,深入剖析新技术、新理念、新实践对争议解决机制产生的深远影响,并就中国仲裁制度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高级别对话会“海事法律热点问题”环节由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大连海事法院原副院长关正义主持。大连海事法院副院长孙光,中国海仲浙江仲裁中心顾问、宁波海事法院审委会原专职委员吴勇奇,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正良,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作贤,上海威颂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促进会法工委秘书长郑田卫,围绕“海商法下港口经营人相关权利义务的修法必要性和可能性”“目的港运输货物交付的合同义务与法律责任”“企业破产下船舶优先权的实体和程序性权利的保护”议题,从立法及实务角度提供了多种分析思路以及解决方案,对于推动海商法修改工作,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助力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高级别对话会“商事法律热点问题”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俊海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凯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挂职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王毓莹、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姚晓敏、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强围绕“股权代持的效力”“PE/VC与目标公司签署的对赌条款的效力”“股权转让过程中股权变动的时点”议题,分享了司法及仲裁实务中常见的裁判难点以及审理思路,为商业人士处理投融资争议提供了富有价值的参考。
中国海仲副秘书长陈波在闭幕致辞中表示,本次对话会汇集中外专家学者,充分总结了当前仲裁行业的新成果、新共识,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找准新格局下海事商事仲裁的切入点,完善与深化海事商事仲裁的制度建设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推动中国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国海仲将继续以共同打造“中国海事商事仲裁高级别对话会”为契机,推动构建高质量“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机制。
高级别对话会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作为主办机构,与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纽约海事仲裁员协会4家国内外合作机构,以及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大韩民国商事仲裁院、新加坡海事仲裁员协会、瑞士仲裁中心、日本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卡塔尔国际调解仲裁中心、巴西瓦加斯基金会里约法学院商法及仲裁研究中心、南部非洲仲裁基金会等20家国内外支持机构共同打造。
责任编辑:杨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