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改革“三社”融合推动重庆三峡库区变绿变富
摘要:探索重庆三峡库区广袤乡村为代表的生态资源富集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找寻“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对于重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重庆市丰都县藠头种植面积约1万亩,年产量达1.5万吨,为西南地区最大的藠头生产基地,小小藠头“长成”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出口大产业。图为近日村民在丰都县高家镇建国村采收藠头。新华社
赵骅 李志国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必然。探索重庆三峡库区广袤乡村为代表的生态资源富集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找寻“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对于重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要破解的三大矛盾
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面临着三大主要矛盾。
一是生态产品公益性和正外部性内部化之间的矛盾,体现在交易价值错配。大多数生态产品都具有作为公益性公共产品或公共资源,通过正外部性惠及不特定市场主体的特征。对特定市场主体而言,其价值实现的最佳方式是把公益性生态产品正外部性内部化为其自身收益后再进行市场交易进而提升交易价值。而大多数市场主体通常未对公益性生态产品正外部性价值内部化就进行市场交易,因此引发交易价值失真和错配。
二是生态产品价值整体性和经营权属分散化之间的矛盾,体现在规模价值错配。大多数生态产品所拥有的价值要素通常具有聚合形成规模,作为一个整体或系统进行市场交易以实现更大价值的特征。目前,大多数生态产品拥有者的权属特别是经营权属是分散的,既有全民又有集体和个人。各市场主体拥有的生态产品处于分散经营状态,没有整合成一个规模化的市场主体去实现生态产品更大价值,因此引发规模价值失真和错配。
三是生态产品培育长周期和供给短期限之间的矛盾,体现在时间价值错配。大多数生态产品价值的形成具有投入多周期长,需要培育和维护较长的时间才能形成更大价值的特征。目前,大多数小规模市场主体拥有的生态产品其价值实现,往往把握短期供求关系去进行短频市场交易,达到短期变现。而培育的长期性需要把未来价值贴现纳入当期盈亏去实现生态产品长周期价值增值,因此引发时间价值失真和错配。
近年来,重庆三峡库区各区县在“三变”改革和“三社”融合的生动实践,积累了生态产品“正外部性内部化”“分散权属整合化”“市场战略长期化”等有效经验,为重庆三峡库区破解三大矛盾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奠定了学理基础。
重庆三峡库区“三变”改革“三社”融合破解三大矛盾
重庆三峡库区“三变”改革的实践,在微观层面构建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主体破解了矛盾难题。重庆三峡库区“三变”改革的核心要义是构建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包括国有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的合股联营机制,最终呈现的新型经营主体形式是农业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三变”载体产业公司的市场主体。
“资源变资产”是通过把农民的耕地、林地等承包经营权和村集体的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经营权分门别类进行确权登记,以“绿水青山”经营权作为资产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将村集体公益性生态产品的正外部性内部化为新型经营主体的价值要素,实现了生态产品公益性和正外部性内部化矛盾的统一。
“资金变股金”是将政府各级财政扶持资金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的资金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统筹使用,引导相对分散的自然资源权属汇聚到一起集中使用,产生规模效应从而获得更高的生态产品产出效率,实现了生态产品价值整体性和经营权属分散化矛盾的统一。
“农民变股东”是让农民以股东身份在规范化的治理结构体系下行使所有者权利,将短期供给意识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的追求来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民股东支持下制定培育生态产品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来平衡长期盈利与短期变现,实现了生态产品培育长周期和供给短期限矛盾的统一。
重庆三峡库区“三社”融合的实践在中观层面畅通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生态产业运行破解了矛盾难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信用社“三社”融合的核心要义是生产主体、流通主体和信用主体三者之间构成联结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建立起生态产品产业链供应链生产、流通和信用的畅通机制。其中生产主体主要是专业合作社或“三变”载体产业公司,发挥提升生态产品生产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增加社会化服务的作用,在生产供给端以生态产品生产为路径,遵循“生态产业化”将公益性生态产品的正外部性转化为自身商品价值要素,促进生态产品公益性和正外部性内部化矛盾的统一。流通主体主要是供销社,发挥对接生态产品生产端和市场需求端的作用,在流通环节以需求牵引供给,能够有效倒逼生态产品生产的规模化,促进生态产品价值整体性和经营权属分散化矛盾的统一。信用主体主要是信用社或农商行,发挥提供全产业链金融支持作用,围绕生态产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挥金融“以小搏大”“以长补短”的杠杆作用,促进生态产品培育长周期和供给短期限矛盾的统一。
国有资本赋能“三变”改革和“三社”融合
国有资本是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国家意志的执行力量,率先在暂时市场信号不足但作为国家战略发展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投资布局,是国有资本的责任担当。国有资本作为社会资本入股参与深化“三变”改革,资源优势能更好破解生态产品公益性和正外部性内部化之间的矛盾,规模优势能更好破解生态产品价值整体性和经营权属分散化之间的矛盾,战略优势能更好破解生态产品培育长周期和供给短期限之间的矛盾。“三社”融合中作为生产主体的合作社如有国有资本入股参与更容易整合生态产业市场资源和金融资源;作为信用主体的信用社如有国有资本入股参与更容易支持乡村生态产业振兴;作为流通主体的供销社如有国有资本入股参与更容易发挥国有企业在生态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带动作用。
重庆三峡库区各区县应该在前期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改革,为国有资本参与深化“三变”改革和“三社”融合作出试点、示范制度安排,探索出“三变”改革和“三社”融合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庆三峡库区特色方案”。
一是探索把区县国有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资源经营权和收益权作为国有资本注入“三变”载体产业公司,实现更大范围的公益性生态产品正外部性内部化、更大规模的分散权属整合化、更大力度的市场战略长期化,再提升生态产品的实现价值。(正外部性内部化是一种经济学术语,指一经济主体将正面的外部环境影响转化为其内部收益且不损害外部环境,使包括环境在内的整个经济运行达到更优的状态。)
二是探索把入股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三变”改革和“三社”融合作为增信指标纳入区县国有企业信用评级体系,获取金融机构长期贷款,满足生态产品开发投资大、投资周期长的需求,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增强区县国有企业更大力度的直接融资能力,再提升生态产品实现的价值。
三是探索以GEP这一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为杠杆增加区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把GEP纳入各区县政府资产负债表,增加专项债额度,通过专项债作为资本金注入方式,进一步撬动融资和投资,支持“三变”改革和“三社”融合的生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项目,更好发挥区县政府国有资本的基础性作用,再提升生态产品的实现价值。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