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效
摘要:林泽锋表示,“4‧13”以来,特别是自贸港法颁布以来,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从事关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谋划全岛封关运作等重大事项,审议出台若干措施和文件。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6月10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自贸港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林泽锋就自贸港法颁布一年以来实施有关情况做新闻发布。
林泽锋表示,“4‧13”以来,特别是自贸港法颁布以来,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从事关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谋划全岛封关运作等重大事项,审议出台若干措施和文件。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配套出台50多项具体实施方案。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始终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来抓,高质量高标准加快构建政策和制度体系,取得突破性进展。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的150多项政策文件落地生效;12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陆续推出。主要有七个方面的创新:
在贸易自由便利制度方面的创新
在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先行先试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政策,积极推动“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试点扩区。
在投资自由便利制度方面的创新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参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立了线上线下融合、跨部门联合办理、覆盖投资事中事后全流程“单窗通办”服务体系;在海南生态软件园、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美安科技新城3个园区试行规划代立项、区域评估评审取代单个项目评估评审等机制。
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制度方面的创新
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部分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后,海南省分局及时发布试点实施细则,推动了试点落地生效;出台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股权投资、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在人员进出自由便利制度方面的创新
将高层次人才认定权限下放给用人单位;出台自贸港聘任境外人员担任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管理规定(试行);制定“1+N”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创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证审批流程新模式;针对外籍人员,实行更加开放的停居留政策。
在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制度方面的创新
设立“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建立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实施更加开放的船舶运输政策;出台实施自贸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规定;放开国际船舶入级检验;出台自贸港国家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零关税”船舶进口等政策;启运港退税政策常态化运行;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落地实施;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海南自贸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
在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制度方面的创新
海南自贸港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正式开通,海口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建成运营。
在财政税收制度方面的创新
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一负三正”零关税清单中的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生产设备三张清单及其配套海关监管办法已出台实施;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委出台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自贸港企业所得税和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15%优惠等政策。(陈文杰)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