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 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 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摘要:东莞市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分别是: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聂金秀、 蔡勇跃、记者罗勉报道 6月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21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内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99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激励支持措施。其中,东莞2次被点名表扬。
据了解,东莞市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分别是: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
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
2022年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东莞因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这是东莞继2016年、2018年两次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领域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后,首次在质量领域获此殊荣。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帮扶、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作为广东省唯一获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地级市,近年来,东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质量强国、质量强省的决策部署,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深入实施制造业质量变革战略,持续推进“四个强化”,着力打造质量强市“东莞样板”。一是强化政策引领,积极打造全方位质量格局,设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质量强市领导小组,设立质量提升战略专项资金,为持续提升我市质量工作注入强劲动力。二是强化基础支撑,加快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建成包含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1个国家级计量中心、18个省级质检站、21家认证机构、393家获得CMA证书检测机构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为经济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强化协同共治,持续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在全国率先成立市场监管共建共治联合会,国内首创将首席质量官、卓越绩效管理评审员列入人社职业培训目录,推动规上企业普遍设立质量发展部,1970家企业设置首席质量官,开设全省首个质量管理工程本科专业,多元共治质量工作格局日趋完善。四是强化监管提升,有效激发全领域质量优势,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千万亿”工程,建立运营“互联网+产品医院”,引入“互联网+”和社会共治理念,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形成了新一代电子信息万亿级产业集群以及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饮料、纺织服装鞋帽4个“千亿级”产业集群,优势产业集聚效应凸显。
扎实的质量工作成效,有力赋能东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东莞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大关,有力满足广大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近4次广东省对地级以上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东莞均获评A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连续6年高于94%,近3年未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以及工程、服务等领域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东莞PCT国际专利申请数、有效发明专利数均居全省地级市第1;制修订国际标准110项、居全省第2,国家标准1124项、居全省前列;2.68万家企业共获得各类有效认证证书约9万张,居全省第2、全国第3。
东莞市下来将以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为动力,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深化标准改革和标准提升,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提供支撑。
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东莞市以推深做实落细河湖长制为工作主线,以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要抓手,全力做好东莞水生态文章,先后成功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获评“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有力支撑东莞迈入“双万”城市行列。
东莞市贯彻河长、湖长是治水第一责任人,河长、湖长就是党委的责任分工要求,构建以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第一总河长、总河长的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全市共设立河长制工作机构34个、河长1045名、湖长33名,实现全市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全覆盖;制定出台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河长巡河、述职评议、考核评定、责任追究等制度文件26份,确定六大任务28项具体工作,规范和推进河长履职。
创新建立基层河长考核奖惩、河湖治理曝光台、水环境生态补偿等制度,激励河长担当作为。实行“每月一小考,一年一大考”,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年度评优挂钩,对优秀镇村级河长给予奖励,累计奖励1500万元,对后进河长进行通报并责令书面检讨、落实整改。在东莞广播电视台开设“河湖治理曝光台”专栏,每周对问题严重的河涌进行曝光,共播出102期。统筹实施水生态资源调控,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对135条重点河涌实行双向生态补偿。对纳入考核的河涌,每月水质考核结果出现劣Ⅴ类现象的,属地镇街(园区)政府按每月每条河涌10万元的标准向市政府缴纳水环境生态补偿金;出现黑臭现象的,属地镇街(园区)政府按每月每条河涌30万元的标准向市政府缴纳水环境生态补偿金。对达标的河涌则给予相应奖励。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