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宏观政策更应树立就业优先导向
当前,实现充分就业面临的挑战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宏观政策更应树立就业优先导向,将稳就业、保就业作为制定实施宏观政策的首要目标。
第一,提高就业在宏观政策多元目标中的优先次序和权重。在当前疫情反复、劳动力市场就业矛盾加剧的情况下,应将就业置于多元目标的首位,提高其在宏观政策多目标考量中的权重。
第二,谋划出台宏观政策时要注重评估各类政策工具的就业创造能力。不同政策的就业创造能力存在差异,有的政策甚至可能产生就业损毁效应。在当前形势下,树立就业优先导向意味着要优先推出就业创造能力较强的政策工具,避免出台不利于就业创造、甚至可能带来就业损毁的政策。
第三,增强宏观政策对就业的支持力度。在当前形势下,一方面应通过减税降费、延缓贷款期限、提供利息或房租补贴等措施,增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市场主体稳岗位稳就业的动力和能力。另一方面,应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加强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宏观政策与评价研究室主任冯煦明发表于《经济日报》的《当前宏观政策树立就业优先导向的内涵》)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