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成效显著
摘要:作为汕头市潮南区和潮阳区人民的母亲河,练江一度被定性为“全省污染最严重的河流”,曾两次被中央环保督察点名。2018年以来,汕头市突出突出抓整治、建设施、立机制、促转型、建设施,采取大兵团协同作战,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发力“五大”专项行动,严打违法排污行为,174家纺织印染企业全部集聚入园,实现绿色和发展双赢。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鲁利韦、聂金秀、记者罗勉报道 6月2日,从汕头市召开的2022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汕头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推动美丽汕头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三五”以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体可以概括为“一好四稳”:
“一好”是指练江水质显著变好
作为汕头市潮南区和潮阳区人民的母亲河,练江一度被定性为“全省污染最严重的河流”,曾两次被中央环保督察点名。2018年以来,汕头市突出突出抓整治、建设施、立机制、促转型、建设施,采取大兵团协同作战,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发力“五大”专项行动,严打违法排污行为,174家纺织印染企业全部集聚入园,实现绿色和发展双赢。2021年,练江水质稳定达到IV类标准,创2004年以来最好水平;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充分肯定练江从“污染典型”蝶变成“治污典范”。练江的美丽蝶变,正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广东、在汕头的生动实践。
“四稳”是指空气质量稳中向好、饮用水源稳定达标、土壤环境总体稳定、近岸海域水质稳中有升
空气质量方面。“十三五”以来,汕头市AQI(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全部达标,空气质量排名稳居全省前列,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达标率(AQI)98.9%(即全年只有4天轻度污染,无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情况),排名全省第二,“汕头蓝”已成为我市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饮用水源方面。我市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和18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水质始终保持100%达标,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方面。全市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措施100%到位,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医疗废物实现100%安全处置,土壤环境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近岸海域水质方面。“十三五”以来,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占比呈上升趋势,由2016年87.6%上升至2021年93.9%。
“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2020年度汕头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基础上,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砥砺奋进,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良好开局。主要开展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接续攻坚增强度,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巩固水环境整治成效,深化练江、梅溪河、义丰溪流域综合整治,全市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保持稳定达标,水质优良率达到80%。强化饮用水源环境管理,完成36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管控力度。建立健全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企业清,开展VOCs走航监测,严厉打击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开展常态化柴油车上路检查27次,组织对79家柴油车用车大户开展入户检查,启动不良天气应对12次,强化工地道路扬尘、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的管控。着力提升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水平,持续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建立重点行业污染地块风险分级名录和优先管控名录;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2021年共印发50个地块的专家评审意见,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着力推进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完成率达87%;以高位池养殖为重点,强化海水养殖场环境监管,建立海滩垃圾保洁良性运作机制,深入推进美丽海湾创建,青澳湾入选全国首批4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着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城市建设,印发《汕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深入开展专项督导,定期通报整改情况,督促问题整改。截至2021年底,全市有928个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治理率约80.2%,排名全省前列。
二是助力发展优服务,创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零跑动”,政务服务平台上23个审批事项提速为即办事项,即办率100%。优化执法方式,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制度,2021年开展非现场检查363次,举办环保宣讲、企业直联、企业家接待日等活动18场。积极推进碳中和试点建设,2021年5月南澳县近零碳排放城镇试点项目顺利通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评审验收。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印发实施《汕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力推动工业产业绿色发展,2021年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验收77家和自愿性清洁生产验收38家。积极推荐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六批绿色制造工厂名单认定。
三是夯实基础强支撑,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健全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网格化”管理,实行“点对点”工作联络制度,确保工作责任到人。紧盯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执法专项行动,落实自检自改、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及时消除、排解安全隐患。充分压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累计完成超过900家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督促企业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设施,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大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建立以自动监控为核心的远程监管体系,将发证排污单位纳入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重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以执法利剑有力打击震慑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2021年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59宗,罚没金额5802万元,罚款金额同比增加25%,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同比增加60%。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宣教,积极推进《汕头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完成我市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深入推进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行动计划,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35场,发布生态环境推文约6242篇次。持续完善“曝光台”和新闻发布会制度,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建的途径。
2022年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建设美丽广东、美丽汕头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贯彻“三新一高” (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今年4月份,汕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对全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汕头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印发实施,为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引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必将在国家、全省、全市的发展大局中进一步找准定位,增强机遇意识、争先意识,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推动省党代会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以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的实际成效,推动省党代会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今年,汕头市将全力抓好三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紧紧围绕“工业立市、产业强市”这一中心任务,坚持久久为功与雷厉风行相结合,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工改工”为主导方向,打好“拓空间”主动仗,继续优化环评服务,主动开展帮扶指导,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一季度一帮扶”活动为企业靶向施策,更好地寓服务于监管,引导项目在集聚过程中绿色转型升级、提质发展。全力推进碳达峰行动,组织我市企业参与全国、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力争完成年度配额履约任务。组织年度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鼓励区(县)级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逐步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机制,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建设,推进南澳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激励碳普惠制工作,持续开展绿色低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打造一批绿色社区、绿色校园,加快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是贯彻落实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推进“五大攻坚行动”
水污染防治方面:要深化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推动治污理念从“运动式治污”向“可持续治污”转变,把流域环境治理与经济绿色发展、产业兴旺、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实现水污染治理成效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提升,推动练江流域综合整治从“1.0版本”向“2.0版本”提档升级,将练江整治打造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要巩固提升国考断面水质。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的综合治理,强化源头管控与精准治污。强化雨季水污染防治及应急应对,确保全市5个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水质优良率达到80%。要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逐步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加装视频监控设备,提升饮用水源环境监管能力;建立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处置应对体系,持续开展风险源排查和管控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重点推进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强化移动源治理监管。加强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达标监管,开展常态化柴油车上路执法,持续推进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和污染天气应对。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强化混凝土搅拌站、餐饮油烟、秸秆焚烧、恶臭异味治理和管控,完善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源清单,强化污染天气精准应对,确保全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96%以上。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要持续强化土壤污染防控。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逐步推动受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要持续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快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进一步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机制,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持续强化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全方位、无死角隐患排查和环境监管,确保疫情防控环保工作规范、安全、高效,医疗废物100%得到安全处置。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入海排污口动态排查,对新发现的非法入海排污口予以取缔,对设置不合理的限期整改。加强陆海统筹治理,完善近岸海域海滩垃圾处理常态化管理机制,强化海面巡视和岸线巡查监管。规范海水养殖、海洋垃圾治理、船舶港口水污染物收集处理,确保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89.3%以上。要持续推进青澳湾美丽海湾深化提升、南澳岛打造美丽海岛等工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建立“周调度、双周通报、半年核查、年考核”工作机制,出台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办法,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结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确保2022年完成116个以上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新建市政管网和接驳管网189公里,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机制,压实管养维护责任,确保环保设施建成后有人管,管得好。
三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和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领域的风险隐患并实行清单化管理,推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链条。深入开展“南阳实践”和“以案促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配套指引。提高依法化解矛盾水平,狠抓初信初访办理提质增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的长效机制,力争持续实现“两个确保”年度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