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阶段性和连续性
摘要: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减税与退税并举,预计全年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 记者付朝欢
进入6月,二季度只剩最后一个月。今年以来,特别是3月份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更为突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的挑战。
国务院日前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出六方面33项政策。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览一揽子政策措施,“阶段性”这三个字出现了8次。
“阶段性”体现了针对一时一域新情况的快速反应、及时应对。
在5月31日五部门解读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副部长徐晓兰用“白名单”制度对阶段性政策给出了一个注脚。她强调,“白名单”制度只是阶段性的应急之举,目标是全面实现复工达产。以上海市为例,根据最新发布的《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6月1日起取消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制。
看到“阶段性”,更要看到“连续性”。我国稳增长政策近年来一直秉持着相当的连续性,有着稳定的价值追求、政策取向。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减税与退税并举,预计全年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此次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进一步纳入留抵退税政策范围,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20亿元,使得留抵退税总额达到约1.64万亿元。这既是政策的延续,也是加码。
在“连续性”中又蕴含着“阶段性”。比如,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5月31日,人社部等四部门发出通知,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22个特困行业。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原明确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年底。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揽子政策措施中,可以看到多处“6月30日”“6月底”这样的时间表述,既表明了时间的紧迫性,也彰显了推动一揽子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及时落实到位的决心。政策的“阶段性”体现对当前关键难点的有效应对,政策的“连续性”则会稳定大家对中国经济稳步向前的积极预期。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