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新受理案件减收12%仲裁费
摘要: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书的关联案件10宗以上,且个案争议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案件,减收30%仲裁费;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书所涉单一争议金额人民币30亿元以上部分不再计收仲裁费。
中国发展网讯 5月30日,中国贸促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贸促会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于毅在会上公布了关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助企纾困方案。
于毅表示,为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轻仲裁当事人解决争议的费用负担,及时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将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对相关案件减退仲裁费等作出特别安排。
一是新受理案件减收12%仲裁费;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书的关联案件10宗以上,且个案争议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案件,减收30%仲裁费;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书所涉单一争议金额人民币30亿元以上部分不再计收仲裁费。
二是当事人依据已达成和解协议及仲裁协议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由贸仲委组成独任仲裁庭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和解裁决书或调解书的案件,减收70%仲裁费;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自行或通过仲裁庭调解达成和解并请求仲裁庭按照和解/调解协议内容作出裁决书/调解书的案件,退还20%仲裁费;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自行或通过仲裁庭调解达成和解并提出撤案申请的案件,视具体情况退还25%—75%仲裁费。
三是开庭前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在线完成提交/送达仲裁材料、在线庭审等仲裁程序的,经当事人申请,减收15%仲裁费。
四是鼓励当事人约定适用更经济、更高效的贸仲委《金融仲裁规则》。
五是因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或应缴纳的仲裁费金额较高致使无法一次性缴纳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