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经 正文

海南建与自贸港相适应住房保障体系

2022-05-17 17:46 中国发展网 罗津、王心武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罗津 记者 王心武 5月16日,海南省召开《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据介绍,《意见》是为进一步完善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新发展形势下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

“十四五”期间,海南要解决30万户城镇家庭住房问题。建设安居房25万套,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住房需求;结合安居房建设,基本解决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通过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含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5万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重点保障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以及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持续优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实现安居房供应量不低于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

根据《意见》,海南将加快构建以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推进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安居房,主要面向在本省城镇无房和无购房记录,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销售。各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和保障能力,逐步将非户籍常住居民家庭纳入安居房保障范围。安居房套型建筑面积以10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为主,做到各种套型房源供应与基本住房需求相匹配,并根据家庭人口数量增长和人口结构变化情况,逐步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安居房销售均价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每平方米销售均价按照项目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房价收入比不超过10倍确定,或者不得高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市场化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60%。鼓励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收购、存量市场化商品住房转化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城镇住房困难群体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为主。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平均租金的90%。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房源筹集方式以盘活空置住房为主,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其他方式为辅。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采取政府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坚持应保尽保,突出兜底保障作用。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主要面向棚户区内被依法征收拆迁房屋的群体供应。征收房屋属个人产权的,安置住房面积可根据征收补偿协议合理调整;征收房屋属公有产权的,安置住房面积可参照保障性住房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居民,可通过提供保障性住房或共有产权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

责任编辑:刘维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