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摘要:同意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3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中国发展网讯 据中国政府网13日消息,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了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国务院表示,同意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3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国务院同意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创新资源优化整合,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和营商环境。在推动传统产业创新转型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校地院地央地和区域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对俄及东北亚合作开放能级提升、绿色发展实践等方面探索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此外,同意将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