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结合”促恢复挖潜力 推动消费高质量发展
——《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专家解读一
摘要:当前,快速升级的消费需求是内需的主体,也是国内大循环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动力源,更是带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环节。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既聚焦当前促恢复,又着眼长远挖潜力,推出五大方面20项重点举措,系统全面地推动消费高质量发展。
一、《意见》出台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近期国内疫情多发,短期内消费受到较大影响。我国消费结构长期持续优化升级的同时,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集中表现为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有待增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有待提升、流通循环和消费环境有待优化等。在此背景下,有关部门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要求,制定出台《意见》,十分必要而及时,更事关长远。
一方面,有利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疫情发生以来,消费特别是接触性聚集性消费遭受较大冲击,恢复进程受疫情多点散发频发扰动。今年前2个月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明显加快,但3月以来的疫情超出预期,3月当月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转为-3.5%。《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保市场主体、保供稳价、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三方面对症下药,将有助于努力稳定当前消费,切实保障消费供给,更好满足疫情常态化背景下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另一方面,有利于有效扩大内需,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当前,快速升级的消费需求是内需的主体,也是国内大循环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动力源,更是带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环节。《意见》围绕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全链条、各环节,统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群体消费发展需求,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挖掘释放消费潜力,是对扩大内需战略的持续贯彻落实,将进一步巩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此外,在工作层面,《意见》的出台将为各地区、各部门推动消费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指引,向市场释放出积极政策信号,有利于统一认识、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凝聚合力,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挖掘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扩大内需战略走深走实。
二、《意见》措施系统全面、有力有效,将持续推动消费加快恢复和潜力充分释放
《意见》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注重统筹谋划,充分把握我国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内涵特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导向下,从应对疫情影响、稳住消费基本盘、完善支撑体系、优化消费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角度,综合施策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充分挖掘消费潜力。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长短结合,既促恢复也挖潜力。针对短期疫情影响,《意见》力求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消费品供给,同时也部署提出新型消费场景、消费新业态等来对冲传统消费受限趋弱的影响。针对中长期制约消费的体制机制问题,《意见》着眼长远,瞄准消费潜力释放的“堵点”“难点”“痛点”,通过稳就业、增收入来提高消费能力,让人民群众“能消费”;通过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升公共服务覆盖面和水平,改善居民消费预期,让人民群众“敢消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让人民群众“愿消费”。
二是新老结合,既促落实也出新招。《意见》要求,加快将既有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一些举措要根据形势变化加大力度,如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等。同时,《意见》也适应消费发展新趋势,提出不少“新招”。针对疫情应急状况下基本生活物资储备、调运环节出现的断点、堵点问题,提出要规划建设城郊大仓基地;适应高品质消费需求,提出规划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针对汽车消费的行政性限制措施,提出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等,加快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在保障措施部分,还提出“以投资带消费”,要求支持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三是供需结合,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匹配。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从有形物质商品向更多服务消费扩展,发展型、享受型消费进一步壮大,但消费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尚未很好地满足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对此,《意见》从供需两端发力,提出全面创新提质,在实物消费、健康养老托育消费、文旅消费、绿色消费以及县乡消费等重点领域的部署中,既讲需求、更重供给,推动实现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匹配。
四是软硬结合,持续改善消费条件和环境。消费恢复并朝着高水平、高质量的方向发展,需要消费环境、消费条件的有力支撑。《意见》坚持软硬结合进行部署。一方面,强化多层次消费平台、现代流通体系、县乡商业设施等硬件体系建设,进而为居民消费提供更多品类丰富、品质优良、便利可及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从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健全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安排,推动消费环境全面优化。
总的来看,《意见》紧扣当前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主要问题,顺应人民美好生活新要求和消费升级新趋势进行系统部署,措施系统全面、重点突出、科学有力,各方面要加快落实落细见效,推动消费加快恢复和潜力充分释放,助推消费高质量发展。
(郭春丽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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