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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报告: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立破并举,关键问题包括“三个统一”

2022-05-10 10:36 中国发展网
全国统一大市场

摘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立破并举,最重要的是打破社会经济运行中的新二元经济结构,关键问题有三个统一:一是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二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三是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

中国发展网讯  5月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经济学院、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的CMF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研讨会(第46期)于线上举行。本期研讨会聚焦“‘政府-市场’职能归位与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史晋川在会上表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立破并举,最重要的是打破社会经济运行中的新二元经济结构,关键问题有三个统一:一是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二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三是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

此次会议主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CMF主要成员刘瑞明代表课题组发表。

报告阐明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意义。一是我国经济增长成绩非常突出,但当前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二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关系到一系列长期目标,比如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需要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以实现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从国家层面来看,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实现高质量发展,能够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从个人来看,就业状况和收入分配能得到改善。所以,无论从短期和长期看都需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今年3月2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报告指出,自《意见》发布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类机构、各界人士都有解读,但是这其中也有很多误读,代表性的有三种:第一,将“全国统一大市场”错误理解为新形势下的“统一计划”,认为政府直接干预市场,就可以让市场中的企业、要素服从统一调配。这种解读与文件精神完全背道而驰,《意见》指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必须要建立在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第二,将“全国统一大市场”错误理解为“内部统一大市场”,甚至很多区域和产业经济在讲“内部统一大市场”,区域和行业层面的“局部的统一大市场”恰恰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障碍,走向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反面。第三,将“全国统一大市场”错误理解为只要“全国统一”,不要“国际一体”,要在国际产业链上脱钩。只看“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不看“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不能把它理解为只有内部大循环,恰恰相反,我们强调全国怎样更好地融入到全球大循环中。

报告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是“政府市场职能归位”。本质是要处理好“两只手”的关系,一方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应该让市场自行解决的就不能让政府干预的方式去替代。另一方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于政府内部,要“做对激励”,让“有形之手”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公共服务”,引导市场的“无形之手”更加充分地发挥“做对价格”的力量,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循环、国民财富的增长。

论坛第二单元,结合CMF中国宏观经济专题报告,各位专家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过程中面临的壁垒以及各界对于相关文件解读的误区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史晋川认为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出台,确实是在新发展阶段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必不可少的重要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关键就是要用改革的办法来消除现存的阻碍机制,夯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基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立破并举,最重要的是打破社会经济运行中的新二元经济结构,关键问题有三个统一:一是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二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三是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

在对待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时,我国一些法律和政策还存在一定问题,不够完善,造成了现在很多经济领域和行业中存在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分立的新二元经济结构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造成了要素流动受到限制和资源错配,从而损害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要按照中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中的破立并举原则,真正打破新二元经济结构,让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让民营企业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市场准入,使不同所有制企业都可以相对自由进入和退出市场以及相关部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青指出,统一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理念与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制度同等重要的一些基础性、底层性制度。建设统一市场,不仅是拓展市场边界的问题,同时也要保障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强调资源要素高效配置的过程。为此,还需要做好三点:第一,加强推动行业标准体系跨区域监管。第二,做好政策协调,减少中央约束不力情况下地方出于利益保护进入建立保护壁垒的“囚徒困境”之中。第三,传统市场主体和新经济各自发展以及两者之间存在相互竞争的关系,特别是对新业态、新模式在监管内容、标准、手段和能力方面还存在探索空间。

在深化市场改革方面,王青认为要回归改革的本意。首先,要充分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构建统一市场方面的经验,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特别是增强中央对统一市场建设的引导性和权威性;其次,要坚持破立结合,特别是在一些领域还是要坚持先立后破;最后,要明确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改革,推动要素统一市场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的规则,消除行政性垄断。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教授、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联席主席,中诚信集团董事长毛振华从地方壁垒和保护主义出发分析了我国国内市场的不统一、不通畅。他认为有三点至关重要:第一,统一法规。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在讨论政府与市场时还需要考虑法律的调节作用。要建立统一法规,清理不同的有碍于构建统一大市场的法律法规,完善法律体系。第二,统一执法力度,在反垄断调查、罚款执行上,要坚持公平性原则。第三,统一大市场的问题还是要建立统一的无障碍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市场,包括权益、资本和信息数据的流动交易,这样能够保证资源配置顺畅进行和有效进行,破除地方保护。总的来看,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核心还是要规范、约束、管控政府的行为,让政府成为有为政府,把握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辩证关系。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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