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出台实施方案推动老区振兴发展
摘要:《实施方案》聚焦汕头市老区振兴发展要素、环境、项目等重点环节,提出了7方面17条落实举措,细化形成12方面62条重点任务事项,梳理入库重点项目80个。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石培璋、鲁利韦、记者罗勉报道 近日,汕头市印发《汕头市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区苏区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工作部署,系统全面地制定了汕头市老区振兴发展工作任务,强化省委、省政府政策的有效实施,以有效投资推动汕头市老区振兴发展。
据了解,汕头市发展改革局将围绕《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会同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以及市直有关单位,大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在谋划产业发展、推进项目建设、争取资金和相关指标安排等各项工作中加强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衔接和跟踪联系,最大限度争取支持,确保汕头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实施方案》聚焦汕头市老区振兴发展要素、环境、项目等重点环节,提出了7方面17条落实举措,细化形成12方面62条重点任务事项,梳理入库重点项目80个。在突出项目对接政策上,《实施方案》以基础设施投资为先导,构建现代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体系、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保障供应能力;同时在重点任务清单、老区重点项目库中对老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做了详细的谋划安排,积极补齐老区基础设施短板。在激发老区发展内生动力上,《实施方案》结合我市老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方向,贯彻落实汕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把老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巩固提升支柱产业,做优做强特色产业,服务和融入全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推进老区“工改工”和镇(村)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把上级支持政策转化为老区发展、汕头发展的强劲推动力。
在努力改善老区民生福祉上,《实施方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作为重要出发点,在公共服务水平、教育协调均衡优质发展,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等方面作了具体工作安排,不断提升老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