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摘要:《优惠政策》明确,纳税人不得重复享受上述两项优惠政策;已依法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次优惠政策。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吴承坤 近日,贵州省《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优惠政策》)已正式出台,该项政策是应对当前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服务业等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的又一纾困扶持措施。
《优惠政策》明确,一是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用的房产、土地,在2022年度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对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土地,在2022年度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惠政策》明确,纳税人不得重复享受上述两项优惠政策;已依法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次优惠政策。
此外,对于中小企业的界定,以国家有关部委的有关规定为准;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以国家有关部委的有关规定为准。
在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基础上,贵州省结合本省实际,适时出台该项精准配套支持政策,将为全省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送去实实在在的税收减免政策红利,为纾解疫情影响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市场主体经营困难,促进市场恢复发展送来了一场及时雨。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