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出台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
本报讯 记者安宁报道 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着力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市场设施、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等五方面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以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提出“立足内需、畅通循环,立破并举、完善制度,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系统协调、稳妥推进”的工作原则,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任务: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统一;二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四是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此外,《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
为更好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意见》提出,优先推进区域协作,明确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责任编辑:唐雅丽